桐庐县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
|
||||||||
2023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局法制支队、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公安部部长王小洪调研浙江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紧盯法治公安目标,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桐庐公安法治化水平,获评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为全县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公平的法治环境,为桐庐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打造“县域标杆”全力保驾护航。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优化机制提升规范。县公安局新制定《桐庐县公安局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考评办法(修订)》、《桐庐县公安局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修订)》、《桐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方案》、《浙江省公安机关关于推进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在重大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事项作出前严格履行相应的程序,最大限度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活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常态化顽瘴痼疾整治为重心,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让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抓实制度规范。出台《桐庐县公安局提升执法质效七项制度》,系统构建所队长、分管法制领导、业务负责人、法制员及民警五层级执法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每日十问”等工作制度,刚性落实通报晾晒、约谈提醒、抄告通报等措施,切实将法制监督管理工作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的最末端,持续夯实执法根基。二是抓深专项整治。从今年3月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治提升“三大关键招”,查究不规范、不及时执法问题,以及深度治理了一系列执法难点问题,有效提升了执法能力水平。2023年全年共发现、纠正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150余个。2023年刑事案件办案效率、行政案件快办率均居全市前列。 (三)深化执法监督工作。县公安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监察、司法、审计、群众和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坚持源头治理理念,大力深化和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做到对全执法环节过程的严格把控。一是通过常态巡查落实日常监督。所队两级执法管理中心抓实每日监督巡查和整改,对“警情、人员、案件、物品、场所、卷宗”等执法要素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监督。今年以来,累计巡查通报执法问题1554个,发布执法提醒3430个,落实整改问题3530个。二是借助数据资源加强内部监督。以执法智慧大屏应用、智慧法制监督平台为重要抓手和载体,按照“边教育、边查摆、边整治、边建制”的思路,对运行发现的问题持续挂网通报、督促整改,直至“销号”,确保补齐执法短板弱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矛盾纠纷每日研判机制。推广全市矛盾纠纷“谐调一件事”平台应用,全量汇集纠纷警情,根据纠纷类型、行为后果、纠纷成因等维度,初判风险警情,按照涉事人员“八必查”、风险警情“八必判”要求开展风险警情评估研判,落实社区民警回访、“红黄蓝”三色赋色,做到警情研判、回访、化解等全流程工作留痕,对工作不力、长期未化解风险隐患纠纷事件通报,推动督促属地乡镇街道做到警情闭环。 2、每月矛盾纠纷研判评估机制。县局分管副局长每月组织召开月度基础例会,基础管控中心通报当月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分析风险隐患。各派出所分管所领导汇报辖区当前未化解重点复杂矛盾纠纷化解进展情况及下步措施,分管局领导进行点评部署。 3、重大风险隐患通报机制。经县局基础管控中心评估,报局领导审批,对极易造成“民转刑”、“刑转命”等紧急类或长时间无法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以书面形式抄告县委政法委,建议政法委牵头组织责任乡镇和职能部门研究会商,落实各方责任,合力做好源头化解、稳控处置工作。 (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县公安局立足岗位,一方面在办案中加强宣传教育,在查处违法行为、调解纠纷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常见法律法规的宣传,把法治教育与宣传融入到整个执法过程。另一方面,县公安局每年在1·10宣传日、5·15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6·29全国反欺诈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固定时间节点实行法治进社区、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企业活动,活动中公安机关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滚动播放电子标语、开展法制讲座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治精神、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疑答惑。县公安局每年举行若干次“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县局机关、执法单位进行参观,向他们展示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宣传基本的法律常识。再次,县公安局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宣传,县公安局创立桐庐公安微博公众号及微信号,不定期的将重要的公安执法、便民措施、典型案例等信息在平台上进行发布,让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法治信息。 (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订《桐庐县公安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桐庐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1+2+6”工作体系。即1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2个助企阵地,6个重点领域攻坚小组,局领导领衔各业务警种,发挥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作用,推动各项措施机制落实落地。 特别是针对企业方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会同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企业刑事合规工作,分级分类对企业高管及业务骨干开展警示教育、风险防范等培训,提升企业自我防范能力和意识。其中,企业发展合规保护专项小组重点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相关的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护航经济健康发展。督促指导重点企业、中小型企业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通过主动帮扶等形式,推动企业树立“合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中小企业合规发展利益保护、企业上市相关事务保护、规范涉企异地执法等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企业(行业)实施行政管理中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不断完善“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过错不罚”制度,逐步拓宽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责免罚事项,进一步推动企业提高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七)不断加强主体能力建设。法治建设人才第一位,县公安局大力开展学法用法和执法培训,培训对象从法制干部、专兼职法制员扩展到法制辅警,组织开展法院庭审旁听、法律知识考试、法制大讲堂、检察长授课、脱产培训等活动,并依托驻局检察官开展业务研讨,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同时,鼓励民警参加考试,落实相关奖励措施。2023年全局有3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立功嘉奖。县公安局现有公职律师5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理念仍然存在偏差。当前,执法办案当中,程序不规范、取证不及时等问题偶有发生,分析起来,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群众法治意识日益增强。人的生活条件好了,对公正公平的追求和要求就逐步提升,老百姓素质高了,对公正公平的要求自然也就高了,那我们对自身的要求就要随之提高,这其中也包括对公正公平规范执法的要求。二是少数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没有及时转变。没有意识到其执法行为是国家公权力的体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实施者。执法是公安主业,是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深远意义。 (二)执法警惕心仍然不够。一方面,随着信息科技的迭代更新,新媒体网络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的重要途径。从几年前王文军案、于欢案到唐山酒后滋事案,都反映了涉警舆情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公安机关无时无刻不在“聚光灯”与“显微镜”下进行。少数基层执法民警仍然依照老思路、老办法去处置各类案事件。执法环节中的瑕疵被无限放大引发警民矛盾和涉警舆情,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少数年轻民警对恶化复杂的执法环境没有足够重视,对现场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伤、自残,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发情况缺乏预判和准备,没有严格依照相关处置标准去操作,给后续工作造成极大被动。 (三)能力建设仍然需要提高。基层警力不足问题这几年来越发严重,在工作量翻倍的前提下,民警数量却不增反降。民警每天都在消耗着身体的健康,形成恶性循环。协辅警队伍流动性较大,整体素质进步缓慢,对执法办案带来负面影响。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素养、执法习惯养成、执法语言水平、执法设备使用以及综合能力素质等方面急需提升。由于文化程度、社会阅历、执法环境、个人学习能力、工作繁忙程度等方面的影响,少数执法人员在业务素质和能力方面都存在欠缺。 三、党委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首先,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全局、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法治问题一律优先研究、法治项目一律优先实施、法治建设一律优先保障。明确夺取全省执法质量先进、全市执法质量考评排名前移、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的工作目标。 其次,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每半年对法治政府工作做一次专题研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2023年组织班子成员学法四次,邀请各级专家学者到县局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四次。县公安局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目前已经连续六年保持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100%。 再次,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桐庐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杭州市公安局合同管理办法》、《杭州市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杭州市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法规制度执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执法服务保障。坚持高效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服务全面周到,流转快捷高效。一是开设临时“五项检查”点,提高办案效率。避免办案民警医院监管场所两头跑的问题,有效节省体检时间,减负路途押解警力。二是提高中心“一站式”办案成效。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一步放大中心办案资源集约效应,在绝大部分刑事案件进中心办理基础上,推进复杂敏感行政案件进中心办理; 三是优化执法服务内容,流转快捷更高效。组建执法服务专岗团队,根据各办案单位的需要,依托执法办案应用平台,在线受理伤势鉴定、资料调取、邮寄服务、涉案财物、保证金管理等模块,办案民警向中心提出执法辅助申请,由专岗人员统一协助受理,有效释放基层执法办案警力。四是提高法律素养,完善法律服务机制。对基层碰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建立疑难案件会商群,主动介入、靠前指导、全程监督,协同攻坚,提供准确的法律保障,精确指导一线执法办案。 (二)加强执法监督。一是规范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贯彻落实公安部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结合省厅规定,派出所、接报案中心安装覆盖所有区域的高清录音录像设备并接入“浙警智督”系统,实现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完善接报案与立案举报投诉核查机制,推动警种合力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经济犯罪案件领域接报案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所队执法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高效运行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持续深化 “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季分析”模式和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常态化巡查机制,利用“智慧法制”平台通过人工+智能的手段全方位对执法工作进行全流程预警通报、监督考核。三是健全案件剖析制度。定期评选、通报最优、最差案件,被评为最差案件的单位分管领导需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案件剖析,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双重模式”。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一是搭建学法平台,夯实法律基础。利用浙政钉、微信等定期开展“微课堂”培训,派出所层面分管法制领导和法制员要组织开展每周法制例会、每周业务学习大讨论、每月法制沙龙等,通过“自训+组训”的形式确保民警学法用法常态化。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大队定期开展法制员培训,主要是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然后由大队牵头,每期开展两到三个的主题培训,不断提升法治队伍审核把关、辅助决策、监督管理、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三是刚性落实中层履职等考评办法,突出关键少数,体现中层领导担当。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层干部执法履职机制,督促执法单位中层干部严格履行执法管理、审核审批等“执法每日清”职责,要求中层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高中层领导的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