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4/2024-126567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12-16 14: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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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年桐庐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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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依 据

收费范围

备    注

保教费

一级园:480元/月

二级园:400元/月

三级园:280元/月

准办园:200元/月

桐发改〔2021〕39号

大中小班

幼儿

一、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新建的幼儿园,预评为二级或三级的,参照相应等级收费。没有确定等级的幼儿园参照三级园收费。

二、幼儿园保教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家长要求按月交费的,应按月收取。代管费按学期预收,单独核算,期末列出清单向幼儿家长公布,多退少不补。

三、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规定,纳入资助对象的学生(含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和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群体)减免保教费。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教费标准免交保教费。

四、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代管费

100元/学期

桐价〔2017〕18号

大中小班

幼儿

监督电话:8954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