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10奉化至桐庐公路窄溪至麻蓬段改建工程(原23省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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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S310奉化至桐庐公路窄溪至麻蓬段改建工程(原23省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批文号:杭桐环批[2023]3号(详见附件) 时间:2023-1-18 文件:详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4217158 通讯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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