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7/2023-04319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7-24 16:22:37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农〔2023〕96号 关联文件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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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桐庐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桐庐县财政局、桐庐县商务局印发《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桐农〔2023〕96号)文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建立健全种粮农民受益保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全力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确保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粮油生产政策扶持力度,我县积极出台《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政策文件,提高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发展粮油产业,保障我县粮食安全而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84号)

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号)

3.《桐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23〕11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聚焦于完善粮油产业扶持政策、强化粮油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推进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建设及强化粮食工作责任落实六个方面。

(一)完善粮油产业扶持政策

实施粮油规模种植直接补贴。全年种植的水稻和小麦累加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全年种植油菜播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就可以享受规模种植补贴。补贴标准:水稻每亩320元、大小麦每亩270元、早稻每亩470元、旱粮每亩360元、油菜每亩270元。加大耕地地力保护支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强化"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政策导向,重点支持种粮农民,并向规模化种粮主体倾斜。加大粮油全产业链环节农机购置补贴支持。优先保障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装备的补贴需要,加大对粮油生产、加工、仓储机械设备的扶持力度,对粮油生产确实需要的且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实行粮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对象为符合水稻、大(小)麦、油菜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面积在20亩(含)以上且正常生长的种植大户,种植面积未达到20亩的种植户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对参加稻、麦等政策性保险的农户,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对参加油菜政策性保险农户,各级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助。实施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对稻麦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社等主体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财政给予3%的贷款贴息。对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进行补贴。加大对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对统一安排提供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贴,按当年实际防治面积进行全额补贴。

(二)强化粮油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管控与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至2025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7万亩。其中2021-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96万亩,补建高标准农田4.1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8万亩,并同步建成高效节水灌溉0.55万亩。

(三)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

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苗木、草坪和挖塘养殖水产等破坏耕作层的非粮食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从事建房(不含粮食生产配套设施用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毁坏种植条件的活动。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立项实施多年生经济作物、水产养殖、林业等非粮食类政府投资扶持项目。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按照旱涝保收、生态友好、高产高效的要求和吨粮产能的标准,对尚未完全达到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提标改造。同时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管护力度,使之成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吨粮产区。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地流转种粮补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

(四)推进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大力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化肥定额制施用。全面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化肥实名购买经销台账,积极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化肥定额制施用,科学高效施用等综合技术模式,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对创建省市级粮食高产示范方的规模种粮主体,给予6-8万元奖励资金;组织开展水稻高产示范方竞赛,对县级水稻高产示范面积100亩以上,其中种植单季稻平均产量600公斤以上、双季稻平均亩产950公斤以上的示范方,按最高攻关田(1亩以上)验收最高产量排名,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经农业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实地测产验收,给予一等奖示范方实施主体一次性奖励8万元,二等奖示范方实施主体一次性奖励6万元,三等奖示范方实施主体一次性奖励4万。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粮食供给侧改革,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支持粮食主体生产优质稻米,发展针对特定人群的粮食产品,满足居民对粮食产品的多样化、多功能需求。大力推广稻鱼共生、稻菜轮作等“千斤粮万元钱”模式,不断优化粮食结构。

(五)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建设

扶持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对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建造仓储、购置烘干设备和冷藏设施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开展粮食产业链“五优联动”试点。以加快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为抓手,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推动粮油类休闲观光业发展。鼓励利用特色资源发展关联的生产体验、休闲观光、文化创意、乡村民宿等现代服务业。

(六)强化粮食工作责任落实

粮食生产事关国家安全稳定,各乡镇(街道)要自觉承担起保障本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村、指导服务到户,保障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农业农村、粮食物资、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支持粮油产业发展,切实保障我县粮食安全。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仰忠明

联系电话:0571-8954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