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4/2023-02738 发布机构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4-28 1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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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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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桐庐县滨江路(滩头-柴埠大桥)道路工程项目需要,桐庐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20日作出了桐房征字〔2022〕年1号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桐庐县滨江路(滩头-柴埠大桥)道路工程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位于凤川街道滩头村桐庐县洪利制衣厂的房屋已列入桐庐县滨江路(滩头-柴埠大桥)道路工程项目的房屋征收范围。该房屋所有权人桐庐县洪利制衣厂为被征收人,因在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现该项目签约期限已过,为保证桐庐县滨江路(滩头-柴埠大桥)道路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桐庐县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桐庐县滨江路(滩头-柴埠大桥)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桐庐县洪利制衣厂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内容详见附件桐政房征补字[2023]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附件:桐庐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桐政房征补字[2023]1号 


桐庐县人民政府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孙利民)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