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3/2023-02453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4-10 09: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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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如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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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分为有无雇工的不同情况,参保形式有一定区别,如何界定分为以下两种: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包括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以及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是指与雇工(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下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体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都是个体工商户,在桐庐参保有何不同?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个人身份(即灵活就业身份)选择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选择在个体工商户下,按单位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或符合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可以个人身份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其雇工按单位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个体工商户(无雇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在桐庐参加养老保险(不限户籍)。

如何办理?

凭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身份证件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参保缴费,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怎么办理参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为其职工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如何缴纳社保费?

按月缴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本人不需要申报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告知本人。

社保费由谁承担?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费。

每月应该交多少钱?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总额确定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职工,从进入用人单位之月起,当年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按照规定的费率缴纳保险费。

目前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311元,下限为3957元。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目前职工养老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各按0.5%比例缴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根据单位所属不同行业风险等级确定缴费比例。

假设某职工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本人每月需缴纳职工养老400元(5000×8%=400元)、失业保险25元(5000×0.5%=25元),工伤保险无须职工本人缴费。

不同的参保方式,待遇是否一样?

两种参保方式不同,其参加的险种也不同,按照单位方式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会比个人参保多享受相应险种的待遇。

单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言,无论是个人参保还是在单位参保,退休后的养老金都是按照统一的公式计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