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3/2023-121061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12-29 16:34:29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市监〔2023〕11号 关联文件
关于成立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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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姚明军(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峻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滕云、王纾婷(行政审批科)、余雯(办公室)、胡婕(法制科)、姚烨(网络交易与数据资源管理科)、胡俊(信用监督管理科)、皇甫良峰(质量监管科)、周思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童良明(标准化计量科)、石虹岗(执法队综合办)、梁世君(检测中心)、张晓华(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余晓彦(市场规范科)、刘志(餐饮科)、沈佳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戴萍(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徐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由潘峻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滕云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一)切实履行科室责任。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以及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相关文件要求,把握改革方向和工作范围,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加强探索改革创新。各责任科室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和省市局相关科室,加强研究探索新的改革创新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级、省市局试点。

(三)形成工作合力。对标国际一流、保持全国领先的目标定位,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五年整体跃迁”的进度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数字赋能、坚持对标一流的原则,加强信息沟通,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