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主要负责人回应如何防范土壤污染风险的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 2023- 11- 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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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苏州“毒地”事件的不断发酵,社会各界就如何有效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防范土壤污染风险等相关问题展开热议。自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法》)正式实施以来,桐庐县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保护为先、防治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法》的各项规定,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主要做法如下:

一、分层分级推进法律宣贯。采取分层级、分受众的递进式宣传模式,准确把握和理解《土壤法》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为《土壤法》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2020年6月,县委常委会专门组织学习了《土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9月,县委组织部和县规资局共同举办桐庐县规划资源和城镇建设领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另外,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多次邀请省、市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专家前来我县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及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授课,加强执法监管人员专业培训,全面掌握和准确适用《土壤法》及相关规章和标准规范,切实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通知》(桐八清办〔2019〕1号),建立了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沟通机制,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2022年11月,再次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的通知》(桐八清办〔2022〕5号),进一步明确了土壤污染调查的启动条件、流程、责任主体等事项。

三、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控。借助一站式中心平台优势,在项目准入阶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把关,对涉及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项目严格把关,污染地块在完成土壤修复前无法通过一站式准入,确保了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土壤法》实施以来,桐庐已累计完成63个用地性质变更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调查发现存在污染情况的地块均已落实修复或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下一步,桐庐县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并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共同推动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要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书记、局长  徐江宏

电话:0571-8954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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