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13/2023-120271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16:41:21 |
统一编号 | ATLD13-2023-0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文件编号 | 桐人社发〔2023〕37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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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23年省市县民生实事分办情况的通知》(桐政办〔2023〕1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就业致富2.0”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打造县域高质量就业标杆,实现“扩中,提低”的共同富裕成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桐庐县“就业致富2.0”民生实事项目村(社区)工作经费使用实施细则》、《桐庐县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财政局
2023年8月4日
桐庐县“就业致富2.0”民生实事项目村(社区)工作经费使用实施细则
为推动2023年“就业致富2.0”民生实事项目的扎实有效开展,不断发挥村(社区)就业服务队伍的作用,县政府同意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现将相关工作经费使用明确如下:
一、经费标准。1.村(社区)从事劳动力资源信息完善及就业帮扶服务人员工作经费基数按照村8000元/年,社区15000元/年执行;2.给予建立(零工)就业信息角的村(社区)3000元/个的建设补助。实际拨付工作经费=最终考核得分比乘以经费基数+(零工)就业信息角建设补助。
二、经费使用范围。1.村(社区)从事劳动力资源信息完善及就业帮扶服务人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该民生实事项目中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完善、就业帮扶及其他相关人社业务等。使用范围包括:村(社区)服务人员的劳务、通讯及交通费用,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等。2.(零工)就业信息角的建设补助的主要用于该民生实事项目中的(零工)就业信息角建设及后续维护使用。使用范围包括:活动组织宣传费用,广告制作费,其他人社业务开展所需费用等。
三、考核要求。村(社区)从事劳动力资源信息完善及就业帮扶保障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允许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共同管理。保障人员首次登记、后续离岗或补招录须经所在的乡镇(街道)同意,并填写村(社区)从事劳动力资源信息完善及就业帮扶保障人员信息表(见附表1)报县人社局备案。县人社局按桐庐县2023年村(社区)就业致富工作要求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日常考核,按季度通报加扣分情况。具体工作要求及赋分标准(及附表2)。
四、经费拨付及列支渠道。2023年所需经费由县人社局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在年底前拨付至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账户。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筹集。
五、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一年。村和社区具体数量以2022年公布的行政区划统计表为准。
附表:1.村(社区)从事劳动力资源信息完善及就业帮扶服务人员信息表
2.桐庐县2023年村(社区)就业致富工作要求及赋分标准
桐庐县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等工作,以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格局,不断促进就业城乡融合,推动实现全县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打造县域高质量就业标杆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实现全县城乡就业局势更稳定、劳动者收入更高、就业创业环境更优、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更充分的目标。同时开展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认定,对县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给予1万元/个的一次性奖补。
三、工作要求
(一)准确掌握基础数据。摸清底数是做好村(社区)就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窗口)定期开展人力资源调查,全面掌握并及时更新辖区内劳动力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要加强跟踪,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做到人员一个不少、情况精准掌握。
(二)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村(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窗口)要着重做好以下就业服务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就业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定期走访登记失业人员和援助对象,进行上门服务;收集、发布岗位信息,重点做好对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者的岗位推荐; 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和辖区实际,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推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向村(社区)延伸。鼓励各地充分发挥基层区域和产业优势,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创业载体和创业服务品牌。
(三)推动政策精准落地。村(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窗口)应受理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申请,暂未具备受理条件的要实现业务代办。从方便群众办理出发,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业务。要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解读,主动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了解政策享受情况,提醒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申请。要定期汇总政策落实情况,追踪政策效果,为完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强化工作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培训,对新上岗人员要集中开展入职培训,对现有人员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岗位培训。
(五)加强工作绩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就业率、创业率等指标变化和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通过日常与定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按规定落实对村(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窗口)的日常考核。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情况将作为县级民生实事项目就业致富工程资金分配下达的重要因素,对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街道予以倾斜。
四、建设标准
高质量就业村(社区)评价标准主要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反映就业情况的基本数据,包括辖区内劳动者就业率、就业稳定性、就业结构、创业带动就业情况等;二是评价基层就业工作的指标,包括平台基础建设、就业服务和政策落实情况等。(详见附表1)
五、认定程序
(一)镇街初评。7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按照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评价指标,组织开展本地区高质量就业村(社区)申报、评估工作。
(二)推荐上报。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将拟推荐的2023年省级高质量就业村(社区)申报材料(附表2)上报县人社局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处。
(三)省级审核。10月底前,县人社局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县级高质量就业村(社区)进行材料审核,并通过调阅文件资料、查阅业务数据、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
(四)发文认定。11月底前,县人社局对拟认定的县级高质量就业村(社区)进行公示、发文。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工作,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实施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好审核关,择优推荐整体就业质量高、工作业绩突出、勇于探索创新、示范效应好的单位为市级高质量就业村(社区)。要积极宣传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和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县级高质量就业村(社区)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营造全县关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位翔、叶萃娉;
联系电话:0571-58503899。
附表:1.桐庐县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评价指标
2.县级高质量就业村(社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