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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高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态势,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桐庐县防高空坠落集中整治的通知》(桐安委[2022]5号)要求,结合富春江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重点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
各责任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在各自辖区、管辖行业(领域)内广泛开展宣传,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至7月
各责任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要求,多措并举在辖区、管辖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
3.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8月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认真分析研判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总结好的工作做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应急管理站牵头、协调,并定期组织督查对各相关办公室、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各村社、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管”要求,分级、分类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治任务。
经发办:主要负责对工业企业设备(厂房)检维修、设备安装调试及企业辖区内等涉及的高处作业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
平安办:负责安防监控、交通工程、应急消防救援等涉及的高处作业开展检查,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
规建办:负责对辖区在建工程(工地)、市政工程、房屋拆除、装饰装修工程、立面整治工程、地质灾害治理等涉及的高处作业开展检查,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
农办:负责对农业农村生产设施、土地整治、水利工程、文化旅游设施、场所,广播电视传输单位等涉及的高处作业开展检查,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安装拆除、违章建(构)筑物拆除等涉及的高处作业开展检查,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安装、调试、使用、检测检验等单位涉及的高处作业开展检查,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空调、太阳能、餐厨设备等商贸企业售后安装、维修、拆除等涉及的高处作业开展检查,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
四、主要任务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各相关办公室、各村社要依照职责分工,编制分管领域防高坠宣传资料,4月30日前完成分管生产经营单位防高坠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要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适时组织针对全员,特别是劳务队、外施队作业人员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题培训。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各相关办公室、各村社要指导、督促生产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安全网破损、临边防护不到位等事故隐患,落实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高处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5月30日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各村社、各相关办公室要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要求。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管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办公室、各村社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克服麻痹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研究制定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各办、各村社于每周五12:00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陈剑,各村社、各相关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上报工作。综合信息指挥室将工作落实情况编入简报,同步报送镇主要领导,并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