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发改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2- 11- 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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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桐庐县发改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9项)

序号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中央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实施单位

备注

1

1、729

国家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县级发展改革和经信部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8号)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不含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

2

2

国家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级节能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县发改局


3

4

国家发改委

境外投资项目许可

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

县发改局


4

271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县交运局、县发改局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分类管理,经评估的低风险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5

291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县发改局

不含通航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水运建设项目中航道等级三级以上或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审批

6

337

国家发改委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县发改局


7

721

国家发改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县发改局


8

730

国家发改委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县级发展和改革(能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县发改局


9

731

国家发改委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发展和改革(能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县发改局


 

桐庐县发改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共8项)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监管层级

法律依据

1

330604019000

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政府投资条例》
   第二十七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2

330604009000

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

330604011000

对申报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4

330660007000

对供电企业依法从事供电业务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1.《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六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实施监管。”2.《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七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实施监管。”3.《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八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设置电压监测点的情况实施监管。”4.《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管。”5.《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情况实施监管。”6.《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二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向用户受电工程提供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7.《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三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实施停电、限电或者中止供电的情况进行监管。”8.《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四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处理供电故障的情况实施监管。”9.《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五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履行紧急供电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管。”10.《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六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处理用电投诉的情况实施监管。”11.《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八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的情况实施监管。”12.《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管。”13.《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二十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情况实施监管。”14.《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二十二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实施监管。”15.《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二十三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报送信息的情况实施监管。”

5

330604001000

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市级,县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6

330604007000

对拒绝提供定价成本监审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行为检查

市级,县级

《浙江省价格条例》

第十九条 制定依法实行定价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前,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有关经营者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弄虚作假。

7

330604008000

对运行管道保护的行政检查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8

330604005000

对企业履行法定管道保护职责的行政检查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9





 

桐庐县发改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共1项)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监管层级

法律依据

1

330260002005

对被监察单位拒绝、阻碍节能监察,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等,或伪造、隐匿、销毁、篡改证据的行政处罚

市级,县级

《节能监察办法》

《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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