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
一、本细则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规范我县水库移民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扶持的实施管理,提高项目资金扶持绩效,进一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移民共同富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移民〔2019〕40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49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移〔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金扶持范围、内容、主体,项目申报资料、申报时间和流程、资金报账、资金管理。
三、项目资金扶持内容有哪些?
项目资金应当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困难问题。包括:
1.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配套建设;
2.交通、供电、通信、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5.移民能够直接受益和增强移民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生产开发项目;
6.与移民、移民安置区和移民村组(社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
四、项目资金扶持主体是什么?
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包括村级集体项目或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项目等。
五、项目申报资料需要哪些?
项目资金扶持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责任主体应根据规划和年度申报要求按照民主决议程序提出扶持项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1.项目申报责任主体填写项目资金扶持申报表。
2.村两委决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3.前置审批(核准)文件。
4.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或预算报告)。
5.产权收益分配方案。
六、项目申报时间和流程是怎么样的?
1.每年9月前。
2.每年11月前上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在收到乡镇(街道)项目资金扶持申请报告后,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勘验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初审结果。项目库中的项目按实施条件、实施效果等因素,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取。依据当年度资金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经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并会同县财政局下达年度扶持项目。
七、项目资金如何报账?
报账资料包括:项目报账单、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项目书面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民主决策会议记录、项目公示照片、前置审批核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工程预决算报告、验收报告(验收单)、审价报告、项目建设图片资料(前、中、后)、合法有效报账凭据等。
解读机构:桐庐县民政局
解读人:雷启迪
联系电话:0571—89545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