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桐(土)征迁(2020)第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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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南街道TS2020-40号(金竹溪公园)建设需要,拟征收城南街道金东村集体所有土地0.5042公顷(7.563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2021年1月7日前到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楼征地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1月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资料,到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四、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用地规划意见)附图 3、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联系电话:64217036 监督电话: 64217037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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