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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014/2021-105971 发布机构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4-21 11:10:06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关联文件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桐庐不动产废止(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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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将索宝、张宁名下位于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县前街85号201、301、401、501室的不动产,他项权证号浙(2018)桐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751号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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