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14/2021-105971 |
发布机构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11:10:06 |
统一编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
文件编号 |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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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桐庐不动产废止(2021)3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将索宝、张宁名下位于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县前街85号201、301、401、501室的不动产,他项权证号浙(2018)桐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751号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