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5/2021-106761 发布机构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1-03-30 08: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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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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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桐庐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按规定权限组织制定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和收费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按规定权限组织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使用。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全县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桐庐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包含下属单位桐庐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二、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桐庐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364.40万元。

(二)关于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2364.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4.4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2364.4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7.99万元,占23.6%;日常公用支出28.80万元,占1.2%;项目支出1777.61万元,占75.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64.4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64.4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9万元。

(五)关于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64.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98.62万元,主要是医疗救助项目1433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9万元,占2.0%;卫生健康支出2261.51万元,占95.7%;住房保障支出55.39万元,占2.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143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

(6)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55.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及公务运行经费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4.61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外包、举报奖励、网络运行、医保稽核等。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关于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44万元、津贴补贴106.90万元、奖金196.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万元、住房公积金55.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万元、工会经费3.79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

公用经费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福利费12.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七)关于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8万元,增长14.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6%。主要用于医保、医药管理服务相关业务工作对接等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的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实施,需要召开医保新政策相关会议。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的会议、医保业务培训学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赁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缩减“三公”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桐庐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包括下属单位桐庐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6万元,下降3.5%,主要是水电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桐庐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0.8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桐庐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桐庐县医疗保障局所有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7.6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表:

表01.2021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02.2021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03. 2021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04.2021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05.2021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06.2021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07.2021年县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08.2021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09.2021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10.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表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pdf部门预算公开表(县医保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