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29征询异议公告-方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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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不动产(2021)异字第8号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下列不动产已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证书转移登记手续。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64211732
序号 | 权利人 | 买受人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证号 | 使用权面积 | 备注 |
1 | 胡长清 | 方勇敏 | 桐庐县桐君街道柯家塆1幢1单元301室 | 桐土国用(2002)第01653号 | 9.57平方米 | 胡长清与方勇敏于2002年10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名下桐庐县桐君街道柯家塆1幢1单元301室(原桐庐镇柯家塆1-1-301室)的产权转让给方勇敏,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现由王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公告单位: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