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修订),现对桐庐县循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 2021年11月12日起,截止 2021年 11月25日,共 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桐庐县循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拟建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经济开发区,地块呈不规则形状,为倒“L”布置,地块南侧靠近凤川大道及申通产业园,西侧靠近规划道路及鹁鸪岭居住区,北侧为石鸪线,东侧为杭黄高铁。
建设内容:桐庐县循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为49333m2(折约74亩),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8930m2,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置及高值化利用区10800m2,行政办公区9000m2。项目建成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可用于废家电、废金属、泡沫、塑料、废纸、旧纺织、废玻璃、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的回收处理,处理能力初期为150t/d,预留50t/d 的处理能力;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置及高值化利用区可用于易腐垃圾处理,初期处理能力为100t/d,预留50t/d的处理能力。本次一期工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处理能力150t/d、易腐垃圾处理能力100t/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东经 | 北纬 | |||||||
环境空气 | 鹁鸪岭居住区 | 119.677 | 29.812 | 居民区 | 100人 |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西 | 约80 |
下梅山居住区 | 119.667 | 29.812 | 居民区 | 400人 | 北 | 约480 | ||
梅山村居住区 | 119.687 | 29.811 | 居民区 | 500人 | 东 | 约225 | ||
柴埠村居住区 | 119.679 | 29.811 | 居民区 | 300人 | 西南 | 约170 | ||
地表水环境 | 富春江 | 119.679 | 29.811 | 江河 | / | (GB3838-2002)中的Ⅲ类 | 东南 | 约228 |
分水江 | 119.678 | 29.812 | 江河 | / | 东 | 约16 | ||
声环境 | 鹁鸪岭居住区 | 119.677 | 29.812 | 居民区 | 100人 | (GB3096-2008)中2类 | 西 | 约80 |
柴埠村居住区 | 119.679 | 29.811 | 居民区 | 300人 | 西南 | 约170 | ||
地下水环境 | 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下水 | / | / | 地下水环境 | 附近6km2 |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类型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废气:臭气经充分收集后,采用一道碱洗喷淋塔+一道水洗喷淋塔(含除雾器)+高能等离子处理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经预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废水:厨余垃圾废水配套一座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沉淀气浮除油+水解酸化+改良Biodopp 高效生化+混凝沉淀”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经预测,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改变。
噪声:通过落实各项消隔声措施,加强运行维护,厂界可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按规范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 污染措施一览 |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①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 ②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③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污水,进行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④及时清理余泥、渣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⑤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恶臭防治措施 | ①主体处理设施采用 “负压收集+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植物液喷淋”工艺; ②臭气收集结合设备形式,尽可能采取局部抽吸的方式;保证厂房及密闭设备内部微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溢;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污水处理配套设施 | ①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内拟建的废水处理站(“中和沉淀气浮除油+水解酸化+改良Biodopp 高效生化+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纳管; ②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后纳管; |
风险防范措施 | 设置事故应急池 | |
噪声防治措施 | 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 |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 ①分拣渣、污泥和废膜经收集后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②毛油、砂砾外委资源化综合利用; ③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④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⑤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 ⑥试运营期对废活性炭进行性质鉴别,如结果为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如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未明确性质前,按危险废物贮存处置。 | |
垃圾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 ①选用密封性能好的垃圾运输车辆,同时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并定期检修,使垃圾运输车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②对驾驶员进行培训,要求驾驶员严格按照管理规范操作,运输过程中保持车辆平稳,避免因颠簸而造成餐厨垃圾及泔水的洒漏;在垃圾贮坑倾卸垃圾时按要求将车上泔水收集箱的泔水一并卸载。 ③垃圾运输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状况应有跟踪监督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如发现垃圾或渗滤液洒漏,应及时通知环卫工人进行清理。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厂区总平面合理布置,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它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厂区进行危险区划分。 ②车间布局防范,厂房内设备布置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按要求设计了消防通道。 ③生产过程风险防范,严格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尽可能降低事故概率。 ④储运过程风险防范,加强沼气橱柜泄露防范。 ⑤设置事故应急池200m3,可以满足本项目各类事故废水应急暂存要求。 ⑥加强厂内污水中转输送、臭气治理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操作人员应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以确保处理效果最佳。一旦出现事故性排放应及时停止生产操作,待修复后再进行生产。废水、废气处理工程各种机械电器、仪表,必须选择质量优良、故障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关键设备一备一用,易损配件应有备用,在出现故障时应尽快更换。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桐庐县循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既是对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又是对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对固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同时,缓解桐庐县生活垃圾处置的困境,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避免固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也符合桐庐县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地方环境质量的健康发展;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对区域环境具有明显的正效益。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具体形式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杭州竞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萧金路31号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15257185005
2、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联系方式:0571-64217158
3、建设单位: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峙山路35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15990103678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审批前,公众可查阅报告书全本。
发布单位: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