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0-80693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9-03 20:18:02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政发〔2017〕4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残联关于《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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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十三五”时期,必须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经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本政策。

  二、目标要求

  《实施意见》以“共享全面小康”为目标,提出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加强残疾人民生保障,不断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生活。

  三、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残疾人兜底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帮扶、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服务能力、基层基础、友好环境等十大方面推出一系列惠残助残新措施新政策,从而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1、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1)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如: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

  (2)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保障。加大医疗康复救助,调整项目设置,扩大受益覆盖面。明确“对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个人自付部分,实行全额报销”;“推动各地将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纳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

  (3)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主要是四项补贴。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 ——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如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等。 ——建立残疾人康复补贴。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6周岁听力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等残疾儿童少年(含多重残疾)在机构接受基本康复训练,给予适当康复补贴;为各类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轮椅等辅助器具;对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肢体残疾儿童给予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补贴;对7—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养护服务。对残疾人自费配置人工耳蜗等辅助器具,可给予适当补贴。

  (4)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如: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

    2、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每多安置本县残疾人1人,每年按我县4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县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工疗(庇护性)就业机构,除根据规模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经费外,每安置本县残疾人1人,每年按我县2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补助,并对场地(所)租赁、技能培训、康复器材配置、设施改造提升等给予补助。2017年前,我县至少落实1家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的生产单位和1种政府优先采购的庇护产品。对盲人按摩机构等其他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可按安置本县残疾人人数给予一定的社保缴费补助。推进残疾人电子商务就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每安置本县残疾人1人,每年按我县2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市级农村残疾人种养业示范基地(帮扶联合体),享受市级补助相关政策。对县级农村残疾人种养业示范基地(帮扶联合体),每年给予1至3万元经费补助,补助期限为4年。

     3、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和优化康复资源整合与配置,完善的提升社区康复机构功能,全县设置规范化的社区康复站20家以上。县级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有条件的都要设立康复科室。加强社区康复服务,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社区康复内容的考核力度。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加强专业康复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

   (2)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重点学校的特教班和特教学校集中就学的保障体系。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完成县培智学校的迁建工程,将培智学校范围从义务教育阶段覆盖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十五年教育。

    (3)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到2020年,全县至少建有1家示范性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和1家示范性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平均每百名残疾人的康复和集中托养床位达到3张以上。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家残疾人庇护机构,   

    (4)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

    4、加强工作保障

  提出了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和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财政要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使用部分的10%以上用于为残疾人服务的福利设施、设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立,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助,兼职的给予适当补助。

    解读机关:桐庐县残联

    解读人:叶林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