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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服务是市、县两级政府的民生实事工程。2017年9月,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卫健委等4部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6号)。同年11月,杭州市人社局、杭州市卫健委等4部门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268号)。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慢病长处方管理服务工作,桐庐县卫计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慢病长处方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桐卫计发〔2018〕46号)。
二、文件重点内容
享受慢病长处方服务的慢病患者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患有16类慢性病且临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二是已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接受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健康管理,签订“申请长处方知情同意书”并能遵照执行;三是治疗方案明确,长期服用长处方药品范围内同一类药物,适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的可以12周内居家用药治疗。
执业医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具长处方。
三、若干问题解答
1.哪些慢性病可适用“长处方”?
目前确定为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高脂血症、骨质疏松症、慢性肝炎和前列腺增生16种慢性病。
2.是不是患有上面这16种疾病的慢性病患者都可以开“长处方”?
不是。不是所有签约的慢性病病人,就一定可以开“长处方”的。
为保证用药安全,长期处方须由居民签约的家庭医生开具,而且仅适用于已经在社区医生处签约并按照社区慢病管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持续用药,社区慢病管理依从性好的上述16种慢性病签约居民。
要特别注意,“是药三分毒”,并不是所有的慢性病病人都适合。家庭医生会根据个人的疾病情况确定是否合适开长期处方。要服从家庭医生的慢病管理,确实可以开具的,还需要本人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反应的,应及时到开具处方医生处复查就诊。
3.去哪开?
我县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由谁开?
慢病“长处方”须由居民的签约家庭医生开具。
医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处方权,对于是否能适用慢病长处方,慢病长处方时间等应由签约医生根据慢病居民病情评估决定。
5.怎么开?
由慢病患者的签约医生根据病人病例、健康管理情况等进行病情评估,可以适用慢性长处方的,在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开具长处方。
患者与签约医生签订连续处方服务申请知情同意书,明确风险,权利和义务。如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在其就诊时直系亲属或相关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签约医生评估后签订知情同意书。未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慢性病患者不纳入服务范围。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解读人:邓斌 0571-64621293
桐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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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长处方办理流程解读.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