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环保重点领域工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onglu.gov.cn)下载。

一、领导重视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鉴于人事变动,重新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密切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全面统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上挂网站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公开。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74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财政信息类信息2条;工作信息类25条;公告公示类信息29条;统计分析类信息9条;人事信息类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类信息395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及时、有效的在规定期限内为申请人提供解读及答疑,申请人均满意答复。

3、平台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操作程序,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水平,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广播电视台、报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有效发布环境保护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提高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加公开内容,通过广播电视台、报刊、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有效发布环境保护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4、政策解读

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必须政策解读,按规定完成1条政策解读,加强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政策解读。

5、回应关切

完善舆情回应机制,树立“迅速及时有效回应”理念,扩展回应渠道和方式,由局主要领导带头回应社会关切的环境保护问题。

6、监督保障

结合信息化安全管理现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信息安全人员管理办法》、《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政务数据安全组织机构规范》、《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规范》、《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重大活动期间应急管理办法》等7份制度。领导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有保障,专人负责有监管,公开培训有力度。

三、工作中存有的困难和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缺乏多样性、单位性质业务单一,政策文件较少,发布就相对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实用性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规范并完善相关程序和内容。

四、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打算

2019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制及措施,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