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桐庐欢迎您”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推进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清单公开力度。通过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为群众获取和监督政务信息提供方便。同时,认真做好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全面实行“阳光执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重点推进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指导推进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特别是设计民生的重点领域,主动公开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措施、重点项目等事项,坚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调查研究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决策更合民情、更符民意、更顺民心。召开专门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广泛征求意见。今年以来,对18件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及时办理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19年,县政府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
建设集约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网站。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网站集中、集约化管理,按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要求,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为打造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奠定基础。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智能搜索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快速获取信息。整合现有资源,搭建统一的群众建言投诉互动渠道,建立群众互动信息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
进一步把握解读内容,突出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进一步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进一步丰富解读方式,坚持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并重,充分运用公告栏、明白卡、广播、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信息到达率。全方位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政务公开机制与便民服务制度,要求制度上墙,进一步要求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便民服务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县人大、县纪委监委监督,对违反政务公开的行为由县领导亲自抓督办和落实。同时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公开方式渠道,规范政务公开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2 | 22 | 4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3679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9 | ||||||
(二)部分公开(县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政府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做政务公开的力量薄弱,人员缺少,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二)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缺乏政务公开有效机制,没有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特别是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