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122002504114N/2026-1010546914 发布机构桐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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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桐庐县2026-2031年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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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桐庐县公路养护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破解传统养护模式碎片化、衔接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落实浙江省公路养护模式创新要求,全面提升公路路况水平与通行保障能力,结合县域公路养护实际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寿命周期养护(EPC + 绩效考核)试点工作的意见》(浙公运〔2023〕57 号)

2.《浙江省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项目绩效管理指导意见》(浙公运〔2024〕45 号)

3.公路养护相关国家规范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中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实施模式,由一家单位或联合投标单位统一负责公路养护的设计与施工,通过绩效考核把控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明确实施周期,2026—2031年共6年。

三是明确项目总投资,预估7.52亿元(以省中心批复为准)。四是明确实施范围,涵盖桐庐县全域国省道、农村公路,总里程约1831公里。

四、注意事项

1.项目总投资、实施范围以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最终批复为准。

2.农村公路按 “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 落实责任,分签管养合同。

3.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养护资金支付,承包单位须严格履约。

4.养护工程与日常小修保养原则上为同一标段,不随意拆分。

5.项目设置熔断机制,视第3年开展的中期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终止合同;第5年开展后评估,结果作为是否延续第6年合同的依据。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高洪

联系电话:0571-698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