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122002504173R/2026-1010529191 发布机构桐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6-04-09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人社发〔2026〕13号 关联文件
《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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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5年3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明确:“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12月5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65号),明确:“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等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2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3000元及以上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筹资机制,鼓励多缴多得,促进城乡居保待遇水平提高,结合桐庐实际,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65号)

三、主要内容

参保人员按年缴费政府给予缴费补贴,调整前,桐庐县城乡居保每年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300元、300元、500元、600元。浙人社发〔2025〕65号文件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提高中等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2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3000元及以上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结合我县实际以及周边县市提高缴费补贴情况,确定桐庐县城乡居保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补贴标准:

2026年1月1日起,提高桐庐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等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2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3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5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0元,7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0元。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桐庐县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人员。

五、对照表

桐庐县城乡居保缴费档次对应缴费补贴标准对照表

单位:元/年

缴费档次

2000

3000

5000

7000

实施前补贴标准

300

300

500

600

实施后补贴标准

500

600

700

800

六、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3月3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汪晓寒

联系电话:0571-6460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