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122002504114N/2025-1010449874 发布机构桐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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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桐庐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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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按照《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规定,根据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以减少环境污染、提升生活品质、构建和谐社会,奋力打造全市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全域高品质美丽标杆示范地为目标,在《桐庐县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禁限工作实施方案》(桐政办〔2024〕32号)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现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方案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制定,坚持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动员全县人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禁限”规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落实属地、网格管理机制,职能部门防范管理机制及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发展与安全,打造更美更宜人的居住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新政策变化

(一)原划设的禁售禁燃区(红色区域)依照2024年出台的“方案”继续实施,禁售禁燃规则保持不变,全年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新增部分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蓝色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为:每年农历除夕0时至正月初一24时(共48小时)。限制燃放区域涉及桐君街道、城南街道、旧县街道、凤川街道、江南镇、横村镇、富春江镇七个行政区域。具体范围如下:

桐君街道、凤川街道、江南镇区域:自S310省道脉地坞起,沿省道至杭温高铁交叉口,东沿高铁线跨富春江延伸至高铁桐庐站,与原双禁区域合围。

横村镇、旧县街道、桐君街道区域:北至横村镇北环路,西起徐七线富乐村,沿桐郑线、学前路、迎宾路、锦华路、洋塘西路至西武山大桥南端(含沿线桑园里、牛岩坞、奚家坑、四联村、旧县街道集镇范围),东起北环路与S219省道交叉口,沿省道至新老桥北路交叉口(含沿线麻蓬村红庙、湖田塘区域),与原双禁区域合围。

城南街道、富春江镇区域:北起西武山大桥南端,沿S219省道、G320国道至杭黄高铁线蒋家埠交叉口(含沿线俞赵村、渡济村、上泗村全域及严陵村高铁线以北区域),南沿杭黄高铁线往东至S219省道交叉口,沿省道至G320国道交汇处(渡济大桥),自渡济大桥沿河儒线至杭黄高铁与原双禁区域合围(含沿线村民居住点)。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燃区(包含周边50米范围内):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注意事项

除外情况: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大节日及活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节日、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应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许可申请。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叶鑫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电话:0571-8954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