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桐庐县殡葬惠民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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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高质量完成 2024 年省政府确定的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民生实事,根据《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浙民事〔2024〕35 号)文件精神,现将《桐庐县殡葬惠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民政局
202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