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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关于高价值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要求,鼓励自主创新,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品、优势企业,根据加快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利权人在本县区域内。
2.专利权稳定、无权属、侵权等纠纷。
3.2024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有新增。
4.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研发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
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取得一定创新成果。通过项目实施,能实现专利高价值应用,相关产品市场推广成效较好或具有较大创新潜力。
5.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
识产权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含全资子公司人员),有较好的
知识产权基础。
6.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7.申报高价值专利产业化率高,专利产品经济效益显著、占有一定市场份额。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2024年桐庐县高价值发明专利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专利年费缴纳凭证;
5.质押融资证明复印件及收息凭证(或银行收息回单);
6.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7.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政策兑现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00万元。
2.支持标准:对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对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立项资格,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知识产权项目,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其他事项
县市场监管局每年度组织一次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核实,并报县财政局核定后发放补助。
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组织),通过桐易办平台进行申报(https://tyb.tonglu.gov.cn),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上传平台,纸质材料交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联系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周雅燕 69961160 谢永军 64220165
附件:附件1:2024年桐庐县高价值发明专利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副本.pdf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