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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组织):
根据加快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当年发生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欠薪欠资等责任事故受县级以上职能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二)申报奖励(补助)的项目应当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结,不属于此期限完结的不予奖励(补助)。
(三)各申报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各申报单位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唯一性负责。对有骗取政策奖励(补助)行为的,一律追回全部资金。
(四)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享受省、市、县政策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行提档补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D类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本政策。
二、项目类型
(一)鼓励发明专利创造
申报“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桐庐县知识产权项目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发明专利授权专利清单;
4.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鼓励知识产权运用
1.对申报“贯彻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并获得能力评价证书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桐庐县知识产权项目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
2.对申报“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组织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共20件以上。每个企业至多可以申报1个项目;
②行业协会依法设立,申报团队包含同产业领域相关企业,针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每个行业协会至多申报2两个项目。
申报材料:
①桐庐县知识产权项目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导航项目申报书;
④导航分析报告;
⑤评价报告。
(三)支持知识产权金融
对申报知识产权投保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享受补贴政策的知识产权保险是经保险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由在国内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经纪机构)提供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
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项目有获得知识产权保险赔付情形的;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
申报材料:
①桐庐县知识产权项目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2024年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申报补助项目清单(附表);
④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
⑤企业投保单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
(四)推进质量品牌战略
1.对申报新注册集体商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取得集体商标。
申报材料:
①桐庐县知识产权项目申请表;
②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集体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对申报申报规范运行的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品牌指导服务站、一站式质量基础服务平台的,需满足以下条件: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建成,至少1名专职常驻人员,有固定的场地,正常运行,每年组织宣传培训不少于4次。
申请材料:
①桐庐县知识产权项目申请表;
②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相关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组织),通过桐易办平台进行申报(https://tyb.tonglu.gov.cn),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上传平台,纸质材料交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联系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周雅燕 69961160 谢永军 64220165
附件3: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副本.pdf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