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26/2025-114995 发布机构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日期2025-07-30 15: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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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旅体局查处一起涉嫌擅自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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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接公安线索移送,桐庐县文广旅体局检查人员赴分水一家涉嫌无证经营歌舞娱乐场所的酒吧进行调查取证。

在现场核实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该场所内有多个包厢设有话筒、点唱设备,检查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出示《娱乐经营许可证》,其表示无法出示。检查人员查看该酒吧的监控记录和收银记录,进行证据固定,现场制作调查(勘验)笔录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店家立即停止无证经营行为,并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后续,我局将移送案件线索至县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等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保证我县文化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