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7/2025-114837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7-15 14:45:06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关联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桐庐县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申报的公告
访问次数: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种植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农〔2025〕38号)、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植〔202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申报主体为桐庐县范围内存续3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的,近3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求申请主体土地集中连片,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

二、申报及审核验收

申报主体填报桐庐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1),一式三份,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7月2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材料审核和立项后,按照示范推广基地建设要求开展创建。10月底前建设主体提交相关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验收。

三、补助政策

实施主体完成示范方(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并通过验收后予以补助,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补助。

(联系人:李荣  电话:17506522822)

附件:桐庐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标准文本.docx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