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全县社会散居孤儿13人。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9.8475万元。
二、保障标准
我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3156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525元。
桐庐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