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4/2017-104067 发布机构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6-12 17:32:48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土资〔2017〕19号 关联文件
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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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耕地保护基本国策,有效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县”目标,严格执行涉及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发现、制止和依法打击国土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经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公安局会商同意,决定建立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的重大意义 

当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违法案件不断发生,查处和执行的难度愈来愈大,执法形势严峻,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中,遭遇阻力甚至遇到暴力抗法事件。尤其是在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文书后,缺乏切实有效的后续手段特别是强制执行手段。因此,必须通过与公安联合执法,依法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给予切实有效地打击,才能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势力。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能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成立国土、公安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公安局局长任小组组长,县府办联系国土副主任、国土局局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党委委员彭萍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郑来潮、巡特警大队大队长黄伟民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组建国土、公安联合执法联络小组(名单见附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联合执法,抓好涉及国土资源重大案件的督察督办。

(二)工作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对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的实施联合执法: 

1.单位(个人)非法占地或采矿,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的; 

2.单位(个人)非法占地或采矿,涉嫌构成犯罪的; 

3.单位(个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的; 

4.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执行公务或者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工作保障 

县国土资源局为联合执法工作组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办案经费。同时,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领导,建立制度 

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国土资源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日程。加大力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工作制度,提高联合执法水平。

(一)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当前国土资源违法形势,通报相关情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总结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等。年终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对在查处涉及国土资源大案要案及日常检查整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联合执法制度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组织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等大型执法检查和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审理活动时,可根据需要邀请公安部门派员参加。公安部门受理、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派员参加。

适时联合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专项检查。

(三)联合办案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公安局紧密协作,互通信息,明确责任,建立和形成一套完善的联合办案体系。

日常国土资源案件由国土执法人员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重大案件由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出警协助,对涉及重大线索、社会热点问题和疑难案件,县国土资源局可提请县公安局提前介入,共同商定研究处理对策和解决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要求,凡查处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要及时受理,并迅速开展侦查,依法打击。

附件: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联络员名单。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公安局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联络员名单

国土联络员

公安联络员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沈宋杰

巡特警大队、

治安大队

吕松林、方庭焕

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戴志洪

桐君国土所

田  巍

城北派出所

王志浩

城南国土所

江爱成

城南派出所

申屠潮斌

分水国土所

萧樟富

分水派出所

戴颖鹏

百江国土所

李志林

合村国土所

萧  飞 

横村国土所

刘  鹏

横村派出所

翁仕丹

莪山国土所

何春林

钟山国土所

黄  鑫

旧县国土所

聂  磊

富春江国土所

高志军

富春江派出所

叶  镇

凤川国土所

王志强

凤川派出所

江  晨

新合国土所

程建民

江南国土所

吴华初

江南派出所

江  淼

瑶琳国土所

方  湍

瑶琳派出所

程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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