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26/2025-113974 发布机构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日期2025-05-15 1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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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旅体局查处一起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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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反映辖区内一家歌舞娱乐场所涉嫌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县文广旅体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赴现场核实。

检查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权利义务后,在场所管理人员的全程陪同下,通过查看监控、调取近期收银系统记录的方式发现该场所在5月3日凌晨存在2时后仍有消费者在歌舞娱乐场所内买单、活动的行为。该场所涉嫌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拍照取证,现场制作文书并全程录像,下一步将移交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同时,检查人员向场所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其加强场所管理,依法依规经营,避免出现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情况。

下一步,县文广旅体局将继续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娱乐场所超时经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确保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