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2025年4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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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25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1元。2025年4月发放低保金10007619元。
二、特困供养
根据最新工资标准,集中供养老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四类照料护理费分别为1808元、904元、452元、226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按照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50%执行,分别为904元、452元、226元、113元。2025年4月发放特困供养经费2424577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经费发放至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经费603761元、分散供养护理费109271元以划款形式拨付乡镇街道。
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生活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月74元发放。2025年4月发放低边救助金83546元。
桐庐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