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5-113310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3-21 14:06:06
统一编号ATLD01-2025-00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办〔2025〕1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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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改革我县城乡污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打造全域高品质美丽标杆示范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5年3月底前,理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各类污水设施的管理主体、建设主体、产权主体、收费主体、运维主体,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流程,建立职责明确、产权清晰、运行高效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2025年4月底前,建立城乡统筹的运维机制和供排一体的收费机制。按照“厂网一体”“城乡一体”的原则,优化整合运维力量,建立专业、高效的城乡污水设施运维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收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城乡供排一体的污水处理费收缴机制。

2025年6月底前,建立城乡污水设施质量管控和长效管理机制。系统建立城乡污水设施“建、管、修”制度,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和改造计划,加强施工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落实产权主体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精准排查问题,严格“大修”审批,避免重复建设、低效投资。

二、主要举措

(一)依法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全县城乡污水设施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梳理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具体职责。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城乡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管,对污水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城镇排水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管,依法移交违法排水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治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水质监测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污水排放的监督,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排水行为。县财政局(国资办)负责城乡污水设施资产管理和污水处理费收缴工作的监管。县发改局、县林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有关单位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方依法履行职责,形成合力,确保全县城乡污水设施建设管理有序有效。[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二)全面排查,科学编制规划。全面排查设施老化、管道渗漏、雨污混接、功能性缺陷等问题,分区域、层级、类型,综合评估设施设备运行能力。因地制宜,通盘考虑,科学编制城乡污水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城市有机更新、道路提升改造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镇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小区“零直排”、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乡镇(街道)排口整治、“六小行业”整治等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库,及时精准提供规划依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治水办、各乡镇(街道)]

(三)规范施工,提高工程质量。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污水处理新建改造项目,管道、设备等主材集中采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地下隐蔽工程质量。小区雨污立管统一区分颜色,污水管用灰色,雨水管用白色,便于物业监管,避免私接、乱接、错接。全县各类雨污设施(含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统一由县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闭水试验、CCTV、管道内窥镜等方式进行整体评估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和启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发集团、各乡镇(街道)]

(四)城乡统筹,落实长效运维。按照“厂网一体运维、基层水务一体运维和小区零直排统一运维”的目标,统筹建立城乡污水设施运维机制。建立完善全县污水设施的运维考核与监管制度,县住建局负责行业监管,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依法开展水质监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日常监管。

1.污水处理厂(站)运维。污水处理厂(站)、提升泵站及管网实行“厂网一体”运维,城区由产权单位负责;集镇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纳入基层水务运维站统一运维。县住建局每月开展进水浓度和出水水质检测,按照检测结果,进行考核及奖惩。

2.小区“零直排”运维。全面加强小区“零直排”项目后续运维,定期开展小区内部化粪池及地下污水管网检查、抽排和清淤,确保正常运行。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小区“零直排”运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运维,对无物业小区和公建单位进行免费运维,监督指导有物业小区自行运维或委托第三方运维;各乡镇(街道)负责城镇小区“零直排”运维,纳入基层水务运维站参照城区方式开展运维。小区物业加强装修管理,禁止雨污管网私接、乱接、错接;县住建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物业管理、装修管理,县综合执法局加大违法违规装修行为的查处力度。

3.农污处理设施运维。由产权主体自行运维。按照“半小时服务圈”建立桐君、江南、横村、瑶琳、分水5个基层水务运维服务站,农污、农饮及集镇污水处理厂(站)网实现一体化运维,整合运维力量,提高工作绩效,降低运维成本。

4.经营性排水户的设施运维。“六小行业”、商业综合体等经营性商业单元的雨污设施,由建设方自行运维。县住建局牵头开展排水监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县住建局开展日常监管,县综合执法局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五)供排一体,建立收费机制。按照“供排一体”的原则,统筹建立城乡污水处理费收缴机制,为实现城乡污水长效治理提供资金保障。明确各乡镇(街道)收缴污水处理费的职责、任务及考核奖励,与产权单位共同做好污水处理费收缴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林水局、县建发集团、各乡镇(街道)]

(六)明晰产权,激发资产效能。全面梳理我县城乡污水设施资产,将国有类资产集中移至一个产权主体(小区“零直排”改造项目除外),明晰产权,强化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队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由产权主体依法依规收缴污水处理费,提高产权主体的运营水平和融资能力,保障我县城乡污水长效治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县住建局、县建发集团、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治水办、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县建发集团等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与具体举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处理。

(二)强化要素保障。统筹收支两条线,切实保障污水设施建设管理资金。优化污水设施资产管理,提高产权主体在城乡污水治理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能力。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数字化检测、监测能力,引进第三方技术力量,提高管理综合水平和绩效。

(三)系统推进工作。对我县全域污水治理有关各项改革措施,事前科学论证,结果综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规划、建设、运维、收费、设备检测、水质监测、行政许可等各环节的监督考核,加大违法排水、破坏设施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实现“系统推进,综合治污,闭环管理”的目标。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排水排污常识和环保理念,号召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爱护污水设施、保护水环境,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污水治理良好氛围。

四、实施期限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4月14日起施行。


附件:1.桐庐县城乡污水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2.桐庐县城乡污水设施建设管理细则

3.桐庐县城乡排水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实施意见

4.桐庐县城乡污水处理费收缴办法

5.桐庐县城乡污水设施移交管理规定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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