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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防范化解食品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数字化转型,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现就今年以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高站位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1.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定《2024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持续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做实做细,优化包保工作机制,全县121家B、C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与81名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包保关系,实现经营主体分级、包保关系建立、督导完成率三个100%,“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两员”配备率达 10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执行率达 97%以上。
3.优化社会共治格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争取财政资金40万元,实现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农村集体家宴、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食安公益险全覆盖。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协会运行机制,共招募会员381名,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红马甲行动”“我执法、你参与”等监督检查活动56次,参与会员共112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00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43个。县乡村198个食品安全科普站组织开展知识宣传、监督检查活动70余次,参与群众超2万人次。
(二)高要求压茬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1.聚焦风险防范,推进全程食安。一是加强农产品源头把控。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有效衔接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管理,截至目前,各生产主体开具二维码承诺合格证79万张。加快“一标一品一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制定新一轮县级绿色食品新的补助政策,对新认证绿色食品(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产品)续展的单位,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今年新申报绿色食品企业22家,完成续展企业27家,完成绿色食品年检企业50家。建成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最终评定A级1家、B级2家、C级17家;推动绿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制定省级绿色团体标准2个。。二是抽检监测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推进抽检分离改革,探索食品安全领域“1+X”工作模式,将抽检工作与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融合,完成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领域监督抽检2140批次,其中不合格76批次,问题发现率3.55%。常态化开展“浙里点检”系列活动,开展“你送我检”免费快检活动12期,共接收样品232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三是强化“行刑衔接”。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在基础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动联查等方面加强协作,持续开展“铁拳”“亮剑”“昆仑”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13起,罚没款104.1万元,移送公安6起。
2.强化协同监管,抓实专项整治成效。一是紧盯校园、农村、“三小”食品行业、食品生产企业、药店等重点领域,开展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0000家次。二是完成社会面餐饮安全规范提升。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科所队”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夜查夜巡“错时监管”,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联系,重点解决种养殖环节、校园食堂、养老机构、第三方平台等食品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快速排查、违法行为高效打击机制。实现社会面食品安全“零事故”。
3.聚焦民生关切,推进全民食安。圆满完成省级民生实事 10 家中小学“示范食堂”、18家养老机构和4家社会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设。创建名特优食品小作坊53家,民生药事服务站?家,农贸市场提升改造1家。建成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134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214家。
(三)高标准改革创新,食品安全数字赋能提质增效
1.核心业务数字化应用持续深化。提升改造养老机构“阳光厨房”。通过“线上AI抓拍问题-通报辖区监管所-线上督促整改落实-线下复核整改情况”模式,实行在线巡查闭环管理机制,有效提高“阳光厨房”后厨问题整改实效性。18家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以来,项目专班人员通过AI抓拍、物联感应共发现问题181个,整改完成168个,整改率93%,养老机构食堂“日、周、月”制度执行率达到100%。继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依托“浙江外卖在线”平台“数智人”功能,解决线上问题418个,利用“掌上执法”开展线下双随机检查7次,检查网络订餐餐饮单位400家,实现外卖单位动态管理,阳光厨房动态覆盖率达90%以上。
2.全程闭环管控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推进“浙食链”、“浙冷链”、“浙农码”等应用。督促899家企业激活“浙食链”,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100%。配合市级“数智农安”监管系统提档升级,增强农安监管数智护航能力,实现我县规模生产主体及大户“应纳尽纳”动态监管,完善规模主体库信息。持续加强“数智农安”平台基层推广应用,围绕农产品抽检、生产基地巡查等重点工作,开展APP巡查284家次,进一步提高农安监管工作质效。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纳入“浙农码”,实现规模以上生产主体合格证全覆盖,落实生产主体生产记录制度。
二、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将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聚焦聚力食安领域党政同责、改革创新、提升发展,巩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快打造桐庐特色标志性成果,努力提升县域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双安双创”引领。以“双安双创”为抓手,全面做好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跟踪评价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回头看”工作,群众满意度争取保持在90分以上。
(二)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实现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常态化运作,经营主体分级、包保关系建立、督导完成率三个100%。优化包保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执行率达到95%以上。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三)深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以保健食品、肉制品、酒类、包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食盐、米面制品、调味品、水产等9大类地产食品为监管重点,持续排查食品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水平,落实重点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及农兽药残留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推广智慧监管系统。督促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建设“阳光厨房”。继续推进“浙江外卖在线”应用,推进后厨阳光化,确保视频在线率,提高规范使用率。提高学校整体智治水平,规范学校“校园智治”应用各模块应用。持续深入推进浙食链运用。积极推行《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循序渐进推进“浙食链”重点品种上链,实现数字化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