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2- 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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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重点任务、抓实关键举措、注重系统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更加有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修订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两张清单”,分解落实《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落细。优化法治桐庐建设考核办法,深化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纪检监察联动,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以督察推动问题整改、工作提升。制度化清单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各类活动,县乡两级年终述法连续5年实现全覆盖。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走深走实,县司法局获评全省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二)聚焦企呼我应,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有感。开展政务服务、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兜底办”机制,推动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建成启用县企业合规中心,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编制大工业领域合规指导清单和磁性材料、视觉智能、针织、民宿、制笔5个重点特色产业合规指引。推出快递物流、影视产业等特色“一类事”8项,出生“一件事”实现源头办理、源头出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一件事”一次办、残疾人证首次申领“一件事”全程网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日办结率100%,推广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线下零跑率98.48%,位列全市第一。提质扩面“联合中介”“无证明县”等改革举措,“专师+保险”小额工程“先建后验”模式入选全省涉企服务“一类事”微改革案例清单。首创流动品牌指导服务站,有关做法被省委改革办《竞跑者》专题推广。

(三)聚焦闭环管理,依法决策体系更加有序。统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9个,实现备案、公示率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及时报备率和审查通过率均达100%。修改或废止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迭代“重大行政决策数字化运行管理”应用并在全市推广运行,对全市189个决策年度目录和267个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数字化管理。深化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县乡两级法治审查员配备实现全覆盖,有效保障重要制度顺利出台、重大项目快速推进。全面启用全省“乡镇合法性审查”系统,数字化应用率达100%,“率先建成合法性审查中心,保障行政行为规范高效运行”项目获评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实践”。

(四)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加有为。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全省首个行政执法中心,实现“一个中心管执法”。持续拓展“简案快办”“预约查一次”,实现常见高频违法行为快速办理、当事人违法处理全程“零跑”。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等“三张清单”。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成立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出台《桐庐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事项目录》,构建“9+N”个部门67项监督体系。新增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8个,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专项监督行动,共评查案卷260份,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98个。全面推行智慧监管,双随机任务按时完成率、公示率均达100%,“智桐在线多跨执法平台”项目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

(五)聚焦多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效。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信访、诉讼引流机制,全年行政复议收案214件,同比上升35%;行政复议纠错率5.6%,同比下降1.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收案比2.97:1,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凝聚府院府检合力,创新行政案件败诉纠错压力传导监督闭环工作机制,纳入全市行政复议“一县一品”实践成果。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七年达100%。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快立、快审、快裁”机制,成为全市唯一入选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国家级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县。深入推进“抓源促治、强基固本”专项工作,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458起,调解成功3449起,调解成功率为99.70%,涉及金额3.55亿元。

(六)聚焦共建共享,普法依法治理更加有成。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县乡村三级“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覆盖率达100%。打造“中心+分中心+站点”“网上+掌上”的立体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88件,法律帮助案件251件。完善律师进村(社区)服务模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类事项14279件,满意率98.29%。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社区矫正顺利通过省检巡回检察。深入开展“法护雏鹰”未成年人保护、“云端普法”进园入企等专项行动,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通报表扬入选1人,2家单位获评全市“枫桥经验”传承工作先进集体。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全县“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分别扩充至1502人、218人。深化“平安桐庐”建设,实现省级平安建设“十九连创”,被授予全省首批二星平安金鼎。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成效还不够均衡,法律专业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监督有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规范运行情况还有待提升;行政争议前端预防、中端预警、末端化解的闭环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桐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持续发力。

(一)高位统筹,坚决扛牢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县政府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指导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年度法治桐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成效实绩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30分钟学法制度,年度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学法活动10次,引领各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先后举办行政执法考前培训班、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班、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法治履职能力系统提升班等,累计培训520余人次。

(三)狠抓落实,推进重点工作。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重要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先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全面推动中央和省、市部署的重要任务、改革举措在桐庐落地见效;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听取汇报,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治督察等工作作出专门批示,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桐庐县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抓前端、防风险、促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打造全市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全域高品质美丽标杆示范地贡献法治力量。

(一)坚持党建统领,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力度。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推进县乡两级政府向人大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县乡两级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持续用好法治督察、法治考核、执法监督、复议监督“四个抓手”。用好法治建设基层监测点,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法治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法治创新项目库建设,打造一批人民群众获得感强的法治创新“金名片”。

(二)坚持围绕中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服务大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题主线。继续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 深化法治服务专区建设,努力提供精准化、个性化、集成化、专业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系统建设,制定快递产业合规指引,组织开展合规指引培训及合规体检。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预约式”指导服务,帮扶企业辨识防范消除经营风险和安全隐患。深化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省级试点工作,围绕“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建立涉企行政处罚“一案一议”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持续为企业降压减负,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

(三)坚持依法决策,持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加强县乡两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法治化管理,健全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深化合法性审查强基行动,加强县乡两级法审员队伍建设,完善合法性审查中心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力量薄弱、应审未审”等问题。延伸合法性审查服务,保障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依法推进。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审查跟进机制,保障规范性文件落实和行政合同履行。

(四)坚持规范执法,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县域“一个中心管执法”,聚力实现“中心以外无办案”“计划以外无检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拓展“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充分发挥法治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作用,探索在县行政执法中心挂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站,围绕“执法监督下沉、复议预警提前”,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执法能力建设“双向提升”。

(五)坚持依法治理,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案件闭环化解“一件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案件“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力度,探索制定行政争议多发领域合法性审查预防指引,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开展人民调解层次化片区式精准培训。优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高水平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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