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桐庐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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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桐庐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农业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我局草拟了《关于加快推进桐庐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3月5日。 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至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国资大厦22楼2203室 邮编:311500 联系人:谢文龙 联系电话:0571-89545669 邮箱:919042596@qq.com 意见征集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0542.html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桐庐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修订《关于加快推进桐庐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的说明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4日 附件1 关于加快推进桐庐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修订版) 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庐县美丽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的通知》(桐政发〔2022〕13号),结合桐庐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夯实农业基础保障 1.粮食生产安全。对全年稻麦油复种的规模经营主体,按种植面积给予每亩不超过350元资金支持;对一季旱粮种植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20元资金支持;对当年流转常年性经济作物或常年性抛荒地及以上并改种水稻的规模生产主体给予一次性每亩300元资金支持。 2.菜篮子基地建设。对一定规模的蔬菜基地给予每亩300元的资金支持,栽培食用菌给予0.15元/袋(平方尺)的资金支持。新建(扩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3.购机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引进我县的先进适用农机具,给予70%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4.农药化肥、配方肥补助。对施用商品有机肥和使用配方肥的主体按照省市政策给予支持。 5.低碳生态农场建设。开展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开展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单条渠道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财政全额资金支持。 6.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对新认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分别给予2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对开展绿色食品续展的单位,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对销售农产品使用打印“二维码+电子合格证”予以资金支持,以100批次为基准,按数量从高到低按10元/批次进行资金支持,每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600批次。 二、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升级 7.农业主导产业建设。支持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含特种养殖)、现代渔业等主导产业建设,重点用于完善设施、设备等方面建设,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新发展集中连片规模梨园、桃园,给予2000元每亩一次性资金支持;新茶园发展种植规模连片,给予2500元每亩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老茶园进行改造复壮,给予1500元每亩一次性资金支持。 8.农创客培育。加强农创客培育,对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自主创办农业经营实体并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资金支持。 9.加强农业企业培育。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农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得各级荣誉的加工类农业企业纯设备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 10.产业大项目激励。对当年投入额达到一定条件的以上的农业大项目,以竞争性入围结合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补助对象与资金支持,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三、加快林业发展 11.林业产业新发展。新发展珍贵树种连片规模基地给予每亩1500元一次性资金支持。新发展林下经济林药模式连片规模基地给予每亩1200元一次性资金支持,林菌模式连片规模基地给予每亩2000元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新发展良种油茶连片规模基地给予每亩1000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连片规模良种油茶基地抚育给予每亩300元资金支持,连续资金支持不超过3年;相对连片规模低产低效油茶基地改造给予每亩600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12.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林区道路提升每公里资金支持12万元,森林古道修复每条资金支持40万元。适度规模经营基地当年基础设施(设备)及配套建设达到一定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县域内竹加工生产经营企业购置竹加工机械设备达到一定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1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经营权流转与工商资本合作开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给予流出流入方每亩各30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各方资金支持不超10万元;当年度开展一定规模经营的,给予流入方每亩100元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不超10万元。获得省级示范性家庭林场和新组建林业股份合作社的,分别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利用林权证(林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的经营主体,按单个主体年最高1000万元贷款限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给予实际贷款利息额75%的资金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四、附则 1.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桐庐县内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 2.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与省、市、县各级其他同类政策存在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遇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涉及建设类项目,同一个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件受县级以上职能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4.本政策兑现管理按照《关于建立涉企财政奖补政策兑现管理体系的意见》(桐财企〔2023〕70 号)执行,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政策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本政策自2025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年,政策计算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计算。原桐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23〕11号)文件同时废止。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2 关于修订《关于加快推进桐庐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的说明 桐庐县目前实行的农业产业政策为2023年制定的政策,根据县产业政策修订工作安排,坚持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益导向,从我县实际出发,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修订《关于加快推进桐庐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将有关政策修订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修订背景 1.形势要求。根据我县目前财政预算缩紧的实际情况,将原政策执行过程中绩效不明显、实际需求不高、执行率偏低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修改及删减,同时针对发展形势良好、实际需求高的相关政策增加扶持力度。 2.政策配套需要。米袋子、菜篮子、畜牧等事关粮食安全,属于基本的民生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涉及与中央和省市政策衔接、配套需要。所以对原政策中涉及“夯实农业基础保障”方面。如:粮食安全生产、菜篮子基地建设和农业灾害救助保障等保持原有政策不变。从省市的政策看,很多的政策和项目需要区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如市级指导性任务的项目,市里按照区县财政拨付的项目扶持资金的一定比例补助给区县。鉴于此,为了更好的承接和争取省市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特对原政策“提升主导产业升级”等方面所涉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3.农业产业发展需求。“蜂、茶、果、药”是我县的四大主导特色产业,根据现有产业潜能,尤其是从近年来的发展形势看,梨、茶产业发展势头良好,钟山蜜梨列入首批省级土特产精品培育;茶产业每年新发展和改造茶园在2000到3000亩左右,势头良好。同时,通过桐庐民宿、桐庐味道等新兴业态的培育,发展一批富民特色产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本着政策不重复、资金最优化的目标,本次将原政策与前期出台三个专项扶持政策《“茶、梨”专项扶持政策》、《“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五条扶持意见》进行整合和补充,《秸秆综合利用》由于条款较多,故不整合进该政策中。 二、政策调整情况 原农业产业政策共有8大块34条,本轮修订调整为3大块13条,保留原政策10条,修改政策10条,取消政策8条。原民宿政策纳入全县文旅政策。具体如下: (一)夯实农业基础保障(共4条,保留1条,修改1条,取消2条) 其中修改“菜篮子基地建设”政策。取消“保障性苗圃建设”“农业灾害救助保障”政策。 (二)提升主导产业升级(共3条,修改3条) 其中修改“农业特色主导产业部融合园建设”“林业产业新发展”“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三)推进农业“双强提效”(共6条,修改3条,取消3条。) 其中取消“农事(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数字农业建设”“农产品冷链储运建设”政策。修改“购机补助”“技术改造项目”“土地流转”政策。 (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共5条,保留4条,修改1条) 其中修改“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政策。 (五)推广品牌农业建设(共4条,保留2条,取消2条;将“桐庐味道”五条政策单独出台政策) 其中取消“区域品牌政策”取消“农事节庆”政策。 (六)加强经营主体培育(共5条,保留2条,修改3条) 其中修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用人才培育”“贷款贴息”政策。 (七)加快新业态建设 民宿政策纳入全县文旅政策中。 (八)大项目建设(共1条,保留1条) 三、本轮政策执行情况 农业产业均为当年度兑现上一年度政策,兑现情况如下: 1.2023年政策兑现资金8270万元。 2.2024年预计政策兑现资金8300余万元,已申报财政预算。 3.2025年根据本次新调整政策兑现。 四、资金组成情况 新修订的农业产业政策注重资金的集中使用,调整历年中兑现使用率不高的政策,新修订政策资金整体7000万元。 1.保留和修改的产业政策2600万元,以23年政策兑现的数据来预测,新修订后的政策可以比原5000万元减少2400万元左右。 2.粮食保供政策预计每年2300万元。 3.新增专项政策预计2100万元。《“茶、梨”专项扶持政策》预计资金1000万元、《“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五条扶持意见》预计资金3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预计资金500万元,新增养殖场基地建设200万元。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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