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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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村级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杭统调〔2012〕49 号)、《桐庐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桐统〔2020〕7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 2024 年度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划拨给你们,各乡镇(街道)及时按要求兑付,并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政策依据。根据县统计局、财政局《桐庐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桐统〔2020〕7 号)之规定。
二、补助标准、用途。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村级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杭统调〔2012〕49 号),以及县统计局、财政局《桐庐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桐统〔2020〕7 号)之规定,按每村每年 4000 元的标准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村级统计业务支出、村级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调查补贴、村级统计调查工作办公经费等。
三、资金来源。根据杭州市统计局、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度各类统计调查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杭统〔2023〕75 号),以及《关于切实加强村级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杭统调〔2012〕49 号)之规定,拨付村级统计经费483270 元,剩余经费在各乡镇(街道)年初预算下达的运转经费中统筹列支。
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兑付完成后,各乡镇(街道)需将经费发放清单交至县统计局法制科。
附件:关于拨付2024年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pdf
联系人:刘德强
联系电话:89545514
桐 庐 县 统 计 局
桐 庐 县 财 政 局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