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23/2025-112746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2-14 09:52:00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安委办〔2025〕1号 关联文件
关于印发《桐庐县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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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桐庐县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桐庐县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做好本县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突出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电、保民生、保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杭州市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桐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桐庐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可能造成本县与周边区县市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寒潮和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积冰现象,对多个种类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水、停气、通信中断等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复合型自然灾害。

(四)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地协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1833”联合指挥体系统一指挥、条抓块统,研判督导贯通、预警响应联动、扁平一体高效,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机构

在杭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及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指导下,由桐庐县防汛防台抗旱(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县防指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城建、交通和气象的副县长以及人武部主官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水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融媒体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县数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市监局、开发区管委会、县华数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建发集团、县交发集团、县文旅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人武部分管负责人组成。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管副局长担任。

(二)组织机构职责

县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

县防指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沟通联络、协调对接、信息通报等,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风险评估、抢险救援、力量动员、救灾救助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防指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组织开展行业系统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组织行业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

(1)县委宣传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指导;统筹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抗雪防冻有关的新闻;指导和协调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组织开展抗雪防冻有关网络宣传工作,及时处置有关负面舆情和网络谣言,引导舆情;指导协调抗雪防冻有关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2)县人武部:组织民兵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协助转移危险区群众,协调办理属地政府请求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的相关事宜。

(3)县发展和改革局:持续做好能源保供,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做好供电保障和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4)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受灾情况,指导做好紧急状况下工业企业“停工”工作;负责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业用盐、应急储备药品的组织供应;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通信保障等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县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抢险救援现场道路交通管控和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转移、救援危险区域滞留人员。

(6)县教育局:组织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的安全教育;监督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学生群体防灾减灾工作和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在县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指导学校视情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和上学放学时间,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县中小学校停课事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7)县民政局: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活动;负责养老机构、福利院等场所的低温雨雪冰冻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困难群众低温雨雪冰冻安全排查,做好灾后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配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本级财政承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情况。

(9)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开展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对重要天气形势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提出防御建议。

(10)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公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通行工作;配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加强主要交通道路通阻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播报客运交通与桐庐辖区主要道路通阻信息;负责做好各汽车站乘客安全运输工作,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管理、安置工作和基本生活保障。

(1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城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城乡危房、园林绿化、建筑工地等领域部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必要时停止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指导监督城市供水、供气工作,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督促、指导做好城乡危房的安全巡查,配合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1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牌的安全检查工作;妥善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

(13)县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应急供应;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14)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县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做好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低温雨雪冰冻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统筹指导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县防指办的日常工作。

(15)县林业水利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做好经济林、竹林、花卉苗木圃地、古树名木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山塘、水库、农村供水工程等水利设施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负责雨雪冰冻期间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16)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负责测绘应急保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调派医疗卫生应急专家和队伍赶赴灾区支援。

(1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和农户做好农业生产及农业大棚、养殖棚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19)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关停工作,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做好游客和从业人员的紧急疏散、安置、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所属体育场馆的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20)县融媒体中心:宣传报道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宣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知识;及时向公众播发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灾避灾措施。

(21)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危化品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调查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22)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协调抗雪防冻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负责抗雪防冻电子政务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

(23)县消防救援局:协助县防指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做好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转移等工作。

(2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受灾地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乡镇街道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督促提醒,及时向外卖骑手推送安全预警通知;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25)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御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在建工程及生产企业在紧急状况下做好抗雪防冻和“停工、停产”及人员转移等工作。

(26)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负责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设备设施的保障,配合做好抗雪防冻工作宣传;负责农村应急广播网络及设备的运维,确保应急广播正常、安全播出。

(27)国网桐庐县供电有限公司:加强电力设备巡检维护,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保障党政机关、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正常用电供应;统计电力系统灾害损失,做好灾损电力设施抢修、临时供电等工作。

(28)桐庐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市政、公用、环卫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配合做好城区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

(29)桐庐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指导各经营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所辖运输企业和营运道路、在建工程、客运场站等责任单位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措施,组织应急抢险;协助做好公路、桥梁的冰雪清除工作。

(30)桐庐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瑶琳仙境、严子陵钓台、大奇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所属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督管理,视情采取关停措施,做好游客、从业人员的疏散服务工作。

(四)工作机制

1.“1833”联合指挥体系。在遭遇可能发生的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防指参照“1833”联合指挥体系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2.县领导下沉一线靠前指挥机制。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包保责任,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关键时刻,相关县领导分赴包保联系乡镇(街道),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督导服务。

3.联合值班会商机制。为强化部门协同,根据实际情况,县防指办组织县应急、住建、气象、交运、综合执法、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等部门(视情增加有关部门)集中进驻县防指,实时研判雪情态势,加强应急处置。

(五)基层组织

各乡镇(街道)参照成立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制定完善本辖区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抗雪防冻工作,并动员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组织协调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强化应急物资和抢险队伍准备;开展工棚、危旧房、水电设施、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以及道路桥梁的除雪除冰工作,做好困难群众、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和困难救助工作。

三、风险识别管控

(一)监测预报

县气象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要素的监测与预报,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中短期监测预报,及时向县防指办及有关单位提供监测预报结果,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

发改、经信、规划资源、住建、交运、林水、农业农村、应急、综合执法、文广旅体、电力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领域)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将有关情况报送县防指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二)风险提示

县防指建立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当启动响应或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后,县防指办视情向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发出综合提示单,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管控措施;各专业部门按职责分工下发行业部门提示单。

(三)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负责发布暴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联合相关部门制作发布道路结冰、农业气象灾害等相关防御指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及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公交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四)预警叫应

按照“谁预警、谁叫应”的原则和双重“叫应”机制,发布暴雪红色、橙色等高等级预警信息时,按预警叫应机制“叫应”有关负责人。

四、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县气象、县林水、规划资源、住建、综合执法、文广旅体、交运、农业农村、供电等部门向县防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会商研判后,由指挥部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

(一)事件分级

1.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1)县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小时内,降雪量6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3-6厘米。

(2)预报城区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将降至零下3℃及以下(山区低于零下6℃),并可能出现较严重的结冰、冰冻情况。

(3)受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已出现或预计出现多条县道交通中断,且中断时间可能在12小时以上,并造成车辆积压,或汽车客运站大量班次停运。

2.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1)预计6小时内,降雪量10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6-10厘米(不含高海拔山区),且县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低温橙色预警信号。

(2)受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已出现或预计出现多条国省道等干线中断,且中断时间可能在18小时以上,并造成较严重车辆积压,或汽车客运站大量班次停运,并导致旅客滞留,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通信设施较大范围破坏,两个以上乡镇街道地面通信业务部分中断。

3. 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1)预计6小时内,降雪量15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10厘米以上(不含高海拔山区),且县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低温红色预警信号。

(2)受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已出现或预计出现多条国省道等干线中断,且中断时间可能持续24小时以上,并造成严重车辆积压,或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大量班次停运、取消,并导致大量乘客滞留,产生较严重社会影响。

(3)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县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4)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通信设施较大范围破坏,两个以上乡镇街道地面通信业务大面积中断。

4.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受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影响,已出现或预计出现多条国省道等干线中断,且中断时间可能持续48小时以上,或县内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2)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县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对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通信设施较大范围破坏,两个以上乡镇街道地面通信业务全部中断。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由县防指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办副主任组织有关部门会商,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进行动员部署。

(2)县防指办发布防御工作提示单。

(3)视情启动联合值班,县公安、应急、住建、气象、交通、规划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综合执法等部门联络员进驻县防指值班。

(4)县防指办各副主任依次轮流在指挥部值班。

(5)县气象局每日至少2次报告天气预报结果,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6)住建、规划资源、综合执法、交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公安、供电、建发、交发等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县防指办报告工作动态。

(7)受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15时向县防指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8)视情向重点影响地区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向重点影响地区和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由县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办主任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开展动员部署,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

(2)启动联合值班,县气象、综合执法、规划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应急、住建、交运、公安、供电、建发等单位的业务科长进驻县防指值班,其他单位根据指挥部指令进驻。

(3)县防指办主任值班,各副主任轮流在指挥部值班。

(4)县气象局每日至少3次报告天气预报结果,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5)住建、规划资源、综合执法、交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公安、供电、建发、交发等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其他有关单位每日16时向县防指办报告工作动态。

(6)受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7时、15时向县防指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7)户外集体活动主管部门、主办方及时取消或延期举办风险较大的户外集体活动。

(8)行业主管部门视情发布停工指令,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视情做好停工准备。

(9)视情关停高风险性旅游项目,做好组织撤离、疏散游客等准备工作。

(10)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由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

(2)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

(3)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按顺序每日分时段一人轮流坐镇指挥部指挥,视情赴现场指挥。

(4)各级包保责任人下沉责任区域一线指导。

(5)宣传、气象、综合执法、规划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应急、住建、交运、公安、供电、建发、消防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人武部有关负责人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要求进驻。

(6)县气象局每日至少4次报告天气预报结果,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7)住建、规划资源、综合执法、交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公安、供电、建发、交发等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其他有关单位每日16时向县防指办报告工作动态。

(8)受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7时、15时向县防指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9)户外集体活动主管部门、主办方负责及时取消或延期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

(10)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停工指令,全县所有在建做好工地停工准备。

(11)文旅部门负责及时关停高风险性旅游项目,视情关停涉山、涉水等旅游景区,做好组织撤离、疏散游客等准备工作。

(1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及时调整公交线路,视情况停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包车、山区公交线路。

(13)县委网信办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的舆情监测。

(14)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Ⅰ级)事件时,由县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

(2)县防指发布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县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必要时,提请县委主要领导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

(4)县防指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按顺序每日分时段一人轮流坐镇指挥部指挥,视情赴现场指挥。

(5)宣传、气象、综合执法、规划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应急、住建、交运、公安、供电、建发、消防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人武部有关负责人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要求进驻。

(6)县气象局每日至少6次报告天气预报结果,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7)各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受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7时、11时、15时向县防指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9)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停课指令。

(10)户外集体活动主管部门、主办方负责及时取消或延期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

(11)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停工及人员撤离指令,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停工,视情组织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的应急避险场所。

(12)文旅部门负责关停所有旅游景区,解除前不得开放。

(1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停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包车、山区公交线路,城市公交视情停运或调整线路;国省道公路视情限速、限流或封道。

(14)县委网信办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的舆情监测。

(1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三)响应措施

1. 保安全

(1)县教育局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学校抗灾救灾;组织学校开展校舍教室安全检查,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做好除雪除冰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县民政局指导做好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协同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临时救助工作。

(3)县住建局督促指导在建工地落实防冻防滑措施,施工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妥善安置建筑工人。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和养殖业受灾情况监测,指导各地做好防冻防压准备工作,指导做好大棚、养殖场畜禽房舍的加固工作;掌握和核实农业受灾情况,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5)县文广旅体局协调组织实施对因灾滞留在旅游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

(6)县应急管理局对重点生产行业领域,特别是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各乡镇街道做好属地农村烤火取暖、用电取暖的安全管理。

(8)县市监局、县邮管局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督促提醒,及时向外卖骑手、快递员推送安全预警通知,必要时暂停平台接单业务。

2. 保畅通

(1)县交运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加密监测,保障交通畅通;配合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密切关注县内国省道积雪、覆冰结冰情况,做好除冰除雪工作。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发集团做好城区道路积雪清扫、融冰化雪工作,保障城市主要交通干道畅通。

(3)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做好渔船管控,落实船只回港避风,加强对非法船只的查处和管控。

(4)高铁桐庐站、桐庐东站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作好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3. 保供给

(1)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组织局部除冰;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做好燃料储备。

(2)县住建局、县建发集团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督促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预防大面积、长时间停水、停气事故,保障城市供水、供气设施正常运行;宣传居民安全用水、用气相关措施。

(3)县林水局组织、协调、指导所管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设施的抗灾抢险工作,加强安全检查,配合做好抗雪防冻,指导应急处置。

(4)县经信局协调和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工业用盐、应急药品储备工作;指导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企业进行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4. 保民生

(1)县商务局组织向灾区调运应急生活必需品,监测受灾乡镇街道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及时报告监测情况;做好受灾乡镇街道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

(2)县市监局依法打击囤积货物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灾区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 保稳定

(1)县公安局监控治安秩序状况,维护受灾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在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依法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县卫健局组织协调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抢险救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区抢险救援工作,当本地区抢险救援队伍或物资不足时,可请求县防指支援;需跨区域调拨物资装备和队伍的,可由县防指统一调度。必要时,属地政府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由事发地政府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参加,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设立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统一调配。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乡镇街道,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以上灾害的,县防指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由县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除险加固、道路抢险、电力抢修、管网抢修、人员搜救、水域救援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先期处置力量和骨干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应急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按照县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武警、民兵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社会应急队伍协助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紧急采购、依法征用社会装备、物资、器材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五)信息报送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属地和有关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受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20分钟内口头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级有关单位应在3日内将总结报送县防指办。

(六)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全面。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由县气象局发布,灾情和应对情况由县防指发布。

(七)响应结束

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影响情况的变化,县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县气象局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县防指视情决定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五、灾后处置

(一)灾害救助

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工作。对实施应急救助后仍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民政部门按规定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规定开展。

(二)恢复重建

在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全部抢通前,经信、规资、综合执法、农业农村、交运、公安、住建、应急、供电、建发等单位应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力争灾害发生后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3天内基本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基本恢复通车。

(三)总结评估

县防指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复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基本生活保障

县发改局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经信、商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住建、林水、建发集团等部门(单位)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三)物资装备保障

县防指成员单位应负责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交运、商务、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并向县防指办报备。县发改局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企业,确保煤、电、油、气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县经信局组织做好工业用盐、药品的储备。县防指办负责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装备物资。

各乡镇街道组织落实属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县防指办。

(四)应急力量保障

消防、民兵为县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县防指统一协调、调度、指挥和派遣。社会应急队伍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必要时,县防指提请县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武警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

(五)通信保障

电信、联通、移动、华数等单位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县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县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六)交通保障

县交运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设备、物资、人员的运输。县公安局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秩序维护,协助做好滞留人员转移。

(七)医疗卫生保障

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县防指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或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防指办备案。

当有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练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县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关于印发桐庐县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桐防指〔2020〕1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