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3/2025-00181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1-10 14:13:10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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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71-64220136,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中杭路388号,邮编:311500)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市场监管公信力的稳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等信息16条,招标信息以及听证公告、撤销行政许决定书等通知公告及法律文书公告信息共计26条,人大建议答复1条,政协提案答复1条,部门预算2条,部门决算4条,人事任免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1件,办结率100%。收到行政复议1件,其中1件为维持。收到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努力推进行政公文主动公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动态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力发展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微信、视频号等多个平台开展宣传和公开工作。编发微信198篇;9月,开通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16条。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严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程序,按照录入和审核发布相分离的原则,科室人员拟稿后,经信息公开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同时,逐项对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回访,重点对发布内容是否存在严重表述性错误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开展社会评议,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全年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8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7

行政强制

2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不够充分、有关人员相关业务不够扎实、个别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常用性的功能和内容不够突出等问题。2025年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标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网站内容的审核发布,督促内设部门规范发布、动态更新;二是总结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新形势新任务,通报情况,剖析原因,提出要求,督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在办理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