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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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扎实开展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不断满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和补贴资金使用的通知》(浙民养〔2023〕16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3日
联系人:章琴
联系电话:0571-89545780
通讯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008室县民政局政策法规科,邮政编码311500(信封请注明“桐庐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字样)
电子邮箱:740439940@qq.com
意见征求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439.html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拟).pdf
桐庐县特困人员区域集中供养和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pdf
桐庐县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