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桐庐县强村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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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强村公司财务管理,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农政发〔2023〕1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或建议。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至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通信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2315办公室。 邮编:311500 联系电话:0571-59545691 邮箱:1026655298@qq.com 意见征集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294.html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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