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21/2024-124659 发布机构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4-08-27 15: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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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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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9〕24号)文件规定,现将提交备案申请的医疗机构名单及拟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限:2024年8月27日-8月31日(5天)

如发现公示的医疗机构不符合开展该项技术条件的或公示的医疗机构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在公示期内向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并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64622728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拟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

序号

机构名称
限制类医疗技术类别
限制类医疗技术名称
1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
省级限制类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