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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景区:
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坟祭祖、烧纸焚香、燃放爆竹、游客上山游玩等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防火隐患不断增加,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极为不利。为了切实做好清明节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早到位,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对前期所做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真正做好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要以“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的办法,“重点地段实行重点管护”的原则,因地、因时制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进行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发生火灾后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克服重扑救、轻预防的思想,认真对前期所做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以控制野外火源为切入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防灾”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多种形式加强森林消防宣传。在进山路口和坟山墓地设立防火标牌,专人看护,同时要积极提倡和引导群众文明扫墓,用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亡灵,让“无火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减少火险隐患。
三、严管火源,消除隐患
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护林员必须按职责要求,在责任区范围内坚守岗位,一旦发现野外用火,立即制止。各村、景区要加大对巡查人员的监管力度,督促巡查人员到岗到位,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对坟山墓地、旅游景点、重点林区等重点部位、火灾易发地段要加派人手,严防死守,公墓及散坟集中点在清明节前各村必须及时清理,收缴进山群众的一切火种、烟花爆竹及香纸蜡烛,对智障等特殊人群,要落实专人监管,做到万无一失。村、景区干部清明前后几天里要充实到护林队伍中,分山块专人负责包干。要教育群众严格按村与户签订的防火责任书上的要求执行,杜绝野外违章用火的情况发生,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科学指挥、科学扑火。同时,俞赵、大庄、茆坪、横山四个村的森林消防队人员在清明期间要集中待命,做好扑救准备工作,靠前布防,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灾),确保快速、有效地扑灭,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严禁组织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应当加以劝阻。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一有火情立即报告,镇24小时值班电话:58508701,森林火警电话:12119。
镇政府在清明节期间将组织督察组,对各村及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列入考核。
富春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