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
一、制定背景
再生资源又被称为“城市矿产”,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县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但是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却相对滞后。前期在对露天再生资源网点整治时也经常碰到整治后无处可去、死灰复燃或异地露天经营等情况。根据长江经济带督查问题举一反三要求,为从源头上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露天经营问题,特编制本方案。方案中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网点建设及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工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区域性分拣中心建设和村社网点的建设任务进行了细化。
二、制定依据
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
3.《浙江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5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24〕36号)。
三、主要内容
本规划方案共六章。
第一章为规划总则,就规划依据、范围、期限、对象等进行明确。本次规划范围为桐庐县行政区域,规划期限为2024年—2028年,规划对象为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回收重点为固体废弃物(包括废旧日用品生活性再生资源的回收、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以及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不包括再生资源的利用)。
第二章为规划基础,就规划背景、行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进行说明。截至2023年11月,我县共注册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主体269家,其中回收企业136家、个体回收站133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体上存在队伍粗放、技术落后、装备不足、回收率低等问题。
第三、第四、第五章为规划核心内容,重点就规划目标、空间布局、工作任务等进行了明确。整个规划分两期进行,近期目标至2026年底,建成“1+8+X”桐庐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即1个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8个区域分拣中心、250个村社网点),培育2-3家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中远期目标至2028年底,形成智能化回收、规范化管理、连锁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分三个层面进行空间布局和建设:一是依托县再生资源循环产业园,建立县再生资源交易中心;二是在8个重点乡镇(街道)各建1个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均已完成选址。计划2024年开工1个、2025年建成6个、2026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分拣中心的设计建设以及运营建议由县建发集团负责;三是以一村社一网点为原则(对于面积较大、居民较多或居民户数虽少但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可适当增加回收网点数量),规划在全县范围内建立250个回收网点。
第六章为保障措施,在组织保障方面,成立桐庐县再生资源回收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定期对乡镇(街道)回收体系建设进度及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在用地保障方面,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性质原则为工业用地。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采取行业划拨、给予一定年限免租金的用地租赁方式等形式,在用地方面优先保障用地。此外,还将持续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四、注意事项
1.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4-2028年;
2.区域分拣中心建设由县建发集团负责,并明确运营方案,2024年启动,成熟一处建设一处,2026年建设完成;
3.村社网点建设由乡镇(街道)负责,2024年启动,分三年建设,2026年建设完成。
五、关键词解释
再生资源,又被称为“城市矿产”,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庐县商务局
解读人:桐庐县商务局商贸秩序科负责人江钟炎
联系电话:0571-6421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