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7/2024-123944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7-25 11: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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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启用农业行政执法视频监控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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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我县禁渔期制度,维护正常捕捞管理秩序,保障渔船安全生产,有效打击渔业违法行为,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已在渡济大桥、绿岛江边、湾里上滩、洋州滩头、麻蓬江边、梅蓉孙家段等主要水域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并配备一台无人机,现将视频监控设备位置及无人机相关信息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视频监控设备及无人机主要用于收集、固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等各类捕捞行为证据。

以上设备已正式启用,提醒广大渔业捕捞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渔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特此公告。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桐庐县农业行政执法视频监控设备位置

序号

站点名称

经  度

纬  度

1

富春江-渡济大桥中间全景

119.760421

29.649591

2

富春江-绿岛江边全景

119.635906

29.740451

3

富春江-湾里上滩头全景

119.653903

29.726226

4

富春江-洋洲滩头全景

119.720556

29.826159

5

分水江-麻蓬江边全景

119.630223

29.818758

6

富春江-梅蓉孙家全景

119.738747

29.854869


附件2:桐庐县农业行政执法无人机设备详情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1

大疆四旋翼便携测绘无人机御3

Mavic3Enterprise+三电一管+RTK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