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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4日城南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侦查,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经多次转账转入到多个嫌疑账户。
目前,相关派出所已依法对相关涉案账户进行冻结,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户名毛*丽,卡号为6217003820002**235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彭祖大道支行账户内的5251元、户名李*浩,卡号为6230200176**4912华夏银行重庆渝北支行账户内的156041元、户名福建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卡号为110510100100**9297兴业银行长乐支行账户内的238654元、户名黄*,卡号为6236682972555**555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冷水铺支行账户内的89129元、户名李*,卡号为6226632103**2995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北辰支行账户内的8113元、户名初*,卡号为6216690500004**6046中国银行大连庄河支行营业部账户内的111959元、户名刘*,卡号为6217003320082**634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沙头三马路支行账户内的189616元、户名施*进,卡号为6228490388005**077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东方支行账户内的51254元进行按比例返还,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
相关受害人或涉案银行卡人员如果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即日起请在30日内与桐庐县公安局联系,30日后本局将依程序返还冻结资金。
联系人:平警官
联系电话:0571-64627993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白云源西路28号桐庐县公安局侦查中心
杭州市公安局桐庐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