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桐庐县属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参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制定目的
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更好解决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三、制定依据
《“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企改办发〔2020〕2号)。
四、主要内容
1.明确了我县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适用范围及其职责;
2.明确了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相关条件和程序,主要包括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国企应具备的条件;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条件;推行职业经理人时应履行的工程序;
3.明确了职业经理人的选聘、管理、薪酬、退出等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等;
4.明确了对职业经理人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组织人事及档案管理、兼职管理、教育培训、保密管理、履职监督、责任追究等。
五、关键词解释
职业经理人:指在一个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的职业,由企业在职业经理人市场中聘任,而其自身以受薪、股票期权等为获得报酬主要方式的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专家。
六、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选聘标准选聘,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七、工作路径
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一般应履行以下工作程序:制定方案→决策审批→市场化选聘→签订契约→开展考核→结果应用。
解读机关:桐庐县财政局(国资办)
解读人:桐庐县财政局(国资办)党委书记、局长 濮樟平
联系电话: 0571-5850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