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有奖举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4- 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发布日期: 2024- 0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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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为进一步激发市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桐庐县在“杭州市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理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30日。

受理内容:主要受理桐庐县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和固体废物、自然生态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具体受理事项、奖励标准和要求等见平台。

参与方式:

(一)通过平台举报

1.登录“浙里办”,搜索“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应用;

2.登录“支付宝”,搜索“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应用;

3.登录“微信”,搜索进入“浙里办”小程序后,再搜索“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应用。

(二)通过电话举报

桐庐专线受理电话:13588209003;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受理登记后引导举报人通过平台上传相关信息。

仅通过本次专线电话举报但未在平台上传信息的不发放奖励。

奖励方式:

市民举报问题经过有效性审核后,将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向市民的银行账号转入相应的奖励金额。奖励标准按照举报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3档:轻微问题奖励人民币5元,一般问题奖励人民币10元,重点问题奖励人民币50元。

不同市民举报同一事项的,仅向最先举报的市民发放奖励。

举报事项已纳入相关部门其他有奖举报的,本平台原则上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一)实行实名举报。因涉及奖励发放,平台实行实名举报;匿名或个人信息不实的,无法获得奖励。

(二)关注运行时间。市民可全天候参与举报,但17:30-次日9:00之间举报的问题,将在次日工作时间内受理。紧急事项举报,请通过其他举报方式反映问题。

(三)严禁虚假举报。所有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对虚假举报、恶意举报问题不予受理;经核实,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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