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社会面征求意见反馈 |
||||||||
|
||||||||
|
||||||||
2024年3月19日至3月29日,我单位对《桐庐县《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桐庐县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http://www.tonglu.gov.cn/art/2024/3/19/art_1228922243_59021987.html),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 桐庐县公安局 2024年3月30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